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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4〕28号)

  • 发布时间:2014-04-21 11:17:08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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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人社办发〔2014〕2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精神,我们制定了《201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继续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必经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备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决策。

二、积极推动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我区人社系统政策法规体系

积极配合立法机关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的起草、修改工作,推动早日出台。

三、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和报备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报。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实施,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全面提升能力,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推进全区人社系统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和决定规范化建设。抓好指导监督、基础建设和保障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人员配备、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场所规范化。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分止争、监督指导作用,合理运用听证、调解等方式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法制办做好年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查工作。

五、履行指导监督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新增设行政许可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30号)的要求,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力度,对清理调整后的审批项目及时修改、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审批流程图并及时公布,搭建行政审批网络服务平台,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六、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化

(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定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杜绝以罚代管、乱管乱罚、一事二罚等现象的发生。

(二)规范制作行政法律文书。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法律文书进行梳理和规范,明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途径,避免因程序违法导致被认定行政不作为。

(三)规范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结果,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部门依法正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四)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环节。会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专家,与相关业务处室、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继续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对事关经济民生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督导和关注,切实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防患于未然。

七、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方式,合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将积极预防化解各类人社争议纠纷作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重点,自上而下、以点带面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结合行政复议、信访和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我区人社系统行政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积极参加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按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应诉材料,依法出庭应诉,客观公正阐述事实论证观点,自觉履行生效判决。

八、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 六五普法规划

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依法行政培训。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反映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思路、战略措施和突出成果。以“六五”普法规划为纲,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媒体,通过新闻发布、宣传专栏、专家访谈、制作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和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九、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充分调动人社系统法制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法制干部理论修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的教育和提升。通过培训、交流等形式强化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指导和监督,构建廉政风险惩防机制,提高法律事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认真组织好申领行政执法督察证的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以考促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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