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决定推行“就业券”工作,向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就业券”,进一步加大对登记失业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
据了解,“就业券”的发放对象为在广西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企业吸纳领取“就业券”的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补贴的申领通过线上办理即可,通过校验、告知、确认、公示、核发等五个步骤即可实现申领,实现企业免跑腿。
据悉,“就业券”持券人每年使用“就业券”不得超过2次,即每年度企业吸纳同一名“就业券”持券人就业,享受带动就业补贴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享受政策的企业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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