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审计人才评价体系,2025年5月12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审计厅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现就《评审条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创新点等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评审条件》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审计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22〕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对我区的审计人才评价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深化审计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领域的实际情况修订审计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突出考察审计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的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
二、《评审条件》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评审条件》主要包含审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附录等3个部分内容。
三、《评审条件》有哪些创新点?
一是规范了评审的评定标准、适用范围、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比如,审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明确可申报的下一级职称仅限于高级审计师或高级会计师。
二是完善优化了专业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主要条件。在审计系列副高级评审条件中,适应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不同领域审计工作实际,增加内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可作为业绩成果内容;专业技术经历条件中不再局限于审计项目主审经历,担任项目组长、副组长均符合参评人员范围;区分项目规模,增加“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组长、副组长或主审5次以上”作为评审条件。
三是补充了破格条件、附则、附录等内容。例如:正高级职称评审破格条件中,设置了破格的最低年限要求;在附录中进一步明确部分词语或概念的特定使用解释。
四、《评审条件》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评审条件》自2025年5月12日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评审条件》不一致的,以《评审条件》为准。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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