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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8-12-29 10:14: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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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保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实现高效、有序的管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放管服”系列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现对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九大会议提出,要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央和自治区都提出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

二是保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保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个重要内容。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搞活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是实现办事“零跑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一直以来采取纸质+软件系统的模式,未能完全实现网上办事。为了实现高效、有序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做到让单位办事“零跑腿”,在精简流程的基础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依托“互联网+”推动网上办事。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放权限的具体内容和简化增人手续;二是简化高层次人才引进、上级任命、政策性安置及交流等方式增人的业务材料;三是对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业务监督和严肃人事纪律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三、主要做法说明

(一)进一步精简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手续

一是制定了规范的招聘方案和公告的模板,供用人单位参考使用;二是招聘事中权限下放,扩大自主权,包括下放了调整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等公告调整权限到主管部门;三是允许事业单位自行自主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四是下放招聘结果审核权限,简化材料,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再核准拟聘人员的原始材料及具体情况,只对招聘基本情况相关表格进行备案,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二)进一步精简其他方式新增人员手续

对博士或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通过上级任命、政策性安置及在册正式人员交流等方式流动到事业单位的,采取事后备案的方式,先办理聘用手续再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再核准拟聘人员的原始材料及具体情况,只对招聘基本情况相关表格进行备案,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

运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单位“零跑腿”。原来由于具体审核材料较多,允许单位通过“纸质+软件”的模式办理业务,造成业务办理途径和标准不够统一等问题。新文件出台后,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逐步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真正实现“零跑腿”。

(四)进一步强化管理监督

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责任。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必要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五)关于实施范围

由于市以下事业单位增人的管理模式及权限与自治区本级不一致,《通知》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通知》已明确各设区市可以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制定当地精简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手续的具体措施。

 

 

相关文档: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