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高基层公务员津补贴 最高调至2.7万元/年
1月21日,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情况。2014年,广西调整县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以缩小地区差距,多数县(市)公务员津补贴调整为年人均2.5万元,部分县(市)调整至年人均2.7万元。
2014年9月,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县级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从1.8万、2万、2.3万、2.7万的四个档次调整为2.5万、2.7万两个档次。全区74个县(市)中除武鸣、宾阳等12个县津贴补贴标准维持原有的年人均2.7万元水平以外,其余62个县(市)的津贴补贴水平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以上调整的62个地区中,有58个县(市)津贴补贴水平调整为年人均2.5万元。其中,荔浦、阳朔等45个县津贴补贴标准从年人均1.8万元调整为2.5万元,年人均增资7000元;柳城、田阳等8个县从年人均2万元调整为年人均2.5万元,年人均增资5000元;柳江、鹿寨等5个县从年人均2.3万元调整为年人均2.5万元,年人均增资2000元。
岑溪、藤县、灵川等县(市)津贴补贴水平调整为年人均2.7万元。其中,岑溪、藤县2个县津贴补贴标准从年人均1.8万元调整为2.7万元,年人均增资9000元。灵川县从年人均2.3万元调整为2.7万元,年人均增资4000元。
此次津贴补贴标准调整惠及绝大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离退休人员,使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近50万人受益。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蒋明红认为,此次调整使全区不同政府层级、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进一步趋向合理。
蒋明红介绍说,2015年,广西将继续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适时出台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此外,广西将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并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人民网 张红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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