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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整改情况

  • 发布时间:2015-12-09 16: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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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整改情况

 

2014年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为942.57分, 被评为“2014年度全区机关绩效考评一等等次”。但是,在绩效考评工作中也发现一些不足和问题,公众评议共收到群众和本系统市县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共14类109条。经归纳整理,公众评议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调查研究、指导服务基层(群众)、效率提升、培训学习、机制完善、机构编制、简政放权、政务公开、改革创新等九个方面。

我厅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把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视为群众对我厅的关心爱护和无私帮助,虚心听取这些意见建议,并认真进行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及时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5〕33号)精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对2014年度存在问题、本系统干部职工和行政审批工作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一)调查研究方面

整改内容: 到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我厅结合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改进调查研究方法,各处室年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1次。对重大疑难问题和群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政策措施。据统计,2015年全厅各处室(单位)共下基层调研 172次。

 (二) 指导服务基层(群众)方面

整改内容1: 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低,管理弱化,基层存在职务升迁的天花板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1)广西率先推进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截止20157月底全区各县(市、区)已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已审批34895人晋升职级,把党和国家对基层公务员的关怀落到了实处。晋升职级后的待遇兑现工作及时跟进,全区经批准晋升职级人员的待遇,全部于批准晋升后的次月足额兑现到位。

22014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文件,将县级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从1.8万、2万、2.3万、2.7万四个档次调整为2.5万、2.7万两个档次; 2014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自治区本级津贴补贴标准调整方案,月人均增资600元。相关增资补发工作均已经于201412月底前审核兑现到位。

3)《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34号)2015612日印发,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比国家确定的基础标准高100元。全区约有38万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享受范围。中央关于待遇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倾斜的精神得以落实。

整改内容2: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经费投入少。

整改完成情况:(1)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系统建设经费已纳入2016年至2018年的财政预算,全区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脸识别的资格认证。

220157月,自治区社保局制作了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规范化发放宣传片,规范全区经办机构的发放流程。

320155月,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印发了《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信息系统发放养老待遇工作方案》(桂社保发〔201522号),截止20159月底全区所有统筹地区实现信息系统统一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整改内容3: 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手续繁琐。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区总体上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630,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系统正式运行;至11月底,全区共有192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占全区230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83.43%,全区共有3260家定点药店实现互联互通,占全区4180家定点药店的77.99%6301120日,异地直接结算“一卡通”合计10203/次。“一卡通”的实现,为广大参保人员特别是异地居住、异地转诊等四类人员,带来了极大地便利,“垫资多”“跑断腿”的顽疾迎刃而解。今年以来,我厅已下发《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业务流程的通知》(桂社保函〔2015120),完成优化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业务流程信息系统改造,并通过业务测试, 9月份正式实施了新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业务流程,即:参保人员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自治区社保局受理业务后出具《受理回执单》,在规定时限内将应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金额转入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参保人员无需再到我局办理转款手续,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整改内容4:农村农民工收入和城镇农民工收入差距大。

整改完成情况:影响农村农民工与城镇农民工收入差距大的原因很多,除地域条件、经济发展、企业是否依法用工等外部因素外,农民工个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等,都是影响其工资收入的主要因素。2015年,我厅根据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1)继续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一是推进建筑、交通、水电等领域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高合同签订率。截至20159月底(此数据为季报),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72%,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9.43%。二是完善劳务派遣用工的政策措施,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截至2014年底(此数据为年报),全区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577个,劳务派遣用工单位1706个,使用被派遣劳动者107713人。(2)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保障各类劳动者收入水平。一是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最少每两年调整一次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我厅制定出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调整幅度为16%左右,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均已达到1000元以上,并首次将防城港(含东兴市)、钦州市纳入一类地区,保障了北部湾经济区内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进程。2015527日,《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7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后,我们进一步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通过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保障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截至今年9月(此数据为季报),全区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4.3%。三是是制定并发布2015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上线(警戒线)为16%,下线为3%,有效地保障了全区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水平。

整改内容5:单位五险托交资金未位时,应该及时通知单位再次托交。

整改完成情况:自治区社保局今年4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社保发〔201512号),明确参保单位、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行及自治区社保局在三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签订《委托代缴(扣)社会保险费协议书》,约定代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间。截至目前,签订《委托代缴(扣)社会保险费协议书》的参保单位共170多家。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征缴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参保单位托收不成功的,会主动联系单位,并为其申请补托收。

整改内容6:希望多支持县级人社局及经办机构经办经费。

整改完成情况:2015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费总量720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厅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因素分配法,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案,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将经办机构业务费下达到各市、县。

(三)效率提升方面

整改内容:(1)年度安排的社保工作任务67月份才下,影响基层工作进度,办事效率不高(2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从成绩公布到领证需9个月,拖延时间太久。

整改完成情况:(120153月已将我厅全年事业发展计划下发到各市县。

(2)按《关于调整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5号)文的精神,从201541日起,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证书的具体责任办理单位调整为广西人事考试院。广西人事考试院承担办理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事项后,优化工作流程,从方便考生角度重新梳理办事流程,从技术、制度等措施上保证证书及时印制和发放。招标采购大型专用证书打印机,提高证书的打印速度。开发投入使用网上填报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应用系统,改变以往考生必须到证书发放窗口现场填表的模式。证书上的照片由考试院冲洗和粘贴,省去考生需到窗口现场提交照片的过程,实现一次全过程完成证书制作。拓展证书发放渠道,开通证书EMS证书寄递业务,考生足不出户即可领到证书。制定《广西人事考试院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管理办法》,规范证书核发流程,做到在收到国家下发的空白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发放工作。

(四)培训学习方面

整改内容:加大人社系统队伍培训力度,提高能力水平,扩大就业培训项目范围,贴近基层。

整改完成情况:(1)素质提升方面:一是顺利举办本系统正处级领导干部、本厅副处级领导干部、县级人社局领导干部及厅机关、公务员局科级干部等4期培训班。二是积极选派本系统干部150余人次参加人社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等部门组织的调训。按规定选派本厅3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选派6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初任培训。 三是积极组织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的网络学习,组织科级公务员参加区公务员局组织的全员网络学习,年底按时完成学习任务。(2业务工作方面:如期举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培训班、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军转业务培训等培训班148期,共培训19184人(次)。

(五)机制完善方面

整改内容:希望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尽早出台。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多次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1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3号)。

(六)机构编制方面

整改内容:加强到基层调研,建议增加乡镇级社会保障中心人员编制,加强与编制部门沟通,建议出台定编,定岗,不定人等用人制度管理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1)与编办综合办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全年到市县调研3次。(2)分别于3月、10月各组织一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业务骨干培训班,强化从业人员队伍素质。(3)与编办沟通,研究关于乡镇推进“四所合一”改革问题。201582131日,派员参加了督查组工作,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试点总结评估报告》。

(七)简政放权方面

整改内容:希望继续简政放权。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自治区规定和要求,我厅及时制定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我厅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列出权力名称、行使主体和实施依据等,并按自治区清权办的要求分门别类整理上报。同时,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我厅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结合我厅的职责职能,从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4个方面梳理编制了我厅责任清单经过梳理和自治区审核确认,我厅160项权力事项,经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暂不执行的127项,精简比例达79.4%。在20159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二批)的通知》(桂政发〔201547号)文件中,我区人社部门自治区级保留的事项仅为33项,实行市、县(市、区)属地管理类行政权力事项为60项,责任事项为153项、公共服务事项为15项。

(八)政务公开

整改内容:希望在网上有一个与群众交流的平台。

整改完成情况:20132月起,我厅已在厅门户网站开通“在线咨询”栏目,搭建与群众交流的平台。2014年我厅又在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新闻网、北部湾在线网的人社之窗专页同步开设“在线咨询”栏目,并链接到厅门户网站进行统一答询。2015年以来,交流平台稳定运行,公众咨询量同比增加一倍,截至1130日,我厅共答复群众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2290个,比2014年度增加500多个。“在线咨询”平台发挥了人社部门与群众互动交流、答疑解惑的作用。

(九)改革创新

整改内容:加快事业改革步伐,国有企业领导工资按照中央要求持平,同工同酬化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我区具体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部门为自治区国资委。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我厅会同自治区国资委开展了深化我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和实施等各项工作。2015年,我区成立了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桂发〔20158号)、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资发〔201551号)等政策文件

二、对热点、难点工作(农民工维权)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整改内容1:下基层存在走过场,对农民工关心关注少。

整改完成情况:继续完善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员日常巡查制度,实施重点企业专人监管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11月底,所有网格劳动监察员(协管员)不少于2人。第3季度末末人均检查用人单位94户,实施专人监管重点企业制度。

 

更多整改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整改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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