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部门及直属企业、院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刘宁书记和蓝天立主席对技能竞赛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服务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参赛选手,定于2024年11月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广西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推进共同富裕等对技能人才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智慧集约、公平公正、绿色安全、开放共享理念,深入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实施技能竞赛引领计划,切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全区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提高技能,培养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竞赛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桂林国际会展中心(桂林市临桂区三元路10号)。
(三)竞赛项目(共33个项目)。
1.世赛项目(21个):平面设计技术、3D数字游戏艺术、制冷与空调、移动机器人、汽车喷漆、货运代理、商品展示技术、烹饪(西餐)、酒店接待、瓷砖贴面、健康和社会照护、花艺、美容、美发、电子技术、CAD机械设计、珠宝加工、餐厅服务、砌筑、机器人系统集成、木工。
2.国赛精选项目(12个):电工、茶艺、汽车维修、供应链管理、全媒体运营、机器人焊接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家政服务(整理收纳)、烹饪(中餐)、互联网营销、人工智能训练、调酒师。
(四)参赛方式。各设区市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自治区各部门及直属企业、院校可单独组队参赛。
(五)参赛对象。凡工作、学习、居住在广西境内满1年以上,年满16周岁(2008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可报名参赛(报名方式另行通知)。世赛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器人系统集成项目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三、竞赛组织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作为第三届广西技能大赛主办单位,牵头成立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等,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作为承办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大赛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赛务保障组等各工作组,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保障、项目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总工会为协办单位。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市、本单位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专家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遴选确定各项目裁判长及场地经理,裁判长承担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和组织培训指导裁判员开展具体评判等工作。
执委会和场地经理共同负责做好各项目比赛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励措施
(一)对各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职工身份的经核准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并相应给予2万元、1.5万元和1万元奖金奖励。对各项目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对各项目第1名选手,符合条件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评选表彰有关政策组织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对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二)参赛选手在比赛中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可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各项目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优胜奖以上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其他总成绩合格的选手可获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以学生身份参赛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至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三)对大赛中组织工作和决赛成绩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代表队,分别授予“突出贡献单位”、“优秀组织奖”。
(四)其他奖励。对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教练和技术支持单位等,给予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全力做好本次大赛自治区决赛前的选手选拔、集训和赛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在比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请各市、各单位按有关要求选拔或推荐出优秀选手,成立参赛代表队,并于9月20日完成参赛报名工作。每个项目每个参赛队只能选派1名或1组(双人项目)选手参赛。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负责。食宿和酒店往返赛场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四)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第三届广西技能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五)全区总决赛报名要求、推荐展示项目和经验交流、大赛技术文件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陈富友、夏蔚
电 话:0771—5832158、5858856
(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评价指导中心:0773—8990911
职业能力建设科:0773—2822542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下载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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