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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0-29 16:18: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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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和《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区办〔2024〕4号)要求,为畅通跨境人员流通渠道,服务技能人才来桂就业创业,促进技能人才交流,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比照认定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照认定目录

    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详见附件1)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建立,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更新。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技能证书且在广西学习、创业、就业的技能人员,按相关程序备案登记后,可比照我国相应职业(工种 )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认定其职业技能水平,由比照认定机构为其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比照认定机构

比照认定机构从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择优遴选,实行动态调整。比照认定机构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规定开展比照认定工作。

三、比照认定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申报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申报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境外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人员与广西境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员须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籍证明材料(仅在校学生)。

    (二)材料审核。比照认定机构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按我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规定在广西“数智人社”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平台开展申报管理。

    (三)证书核发。比照认定申请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比照认定机构在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平台按规范流程生成职业技能证书。申请人可注册登录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申领电子证书。证书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

    四、比照认定管理

    (一)境外职业技能项目比照认定方式。对纳入比照认定的境外职业技能项目,由比照认定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境外职业技能项目的培训课程体系设置、考核评价内容等开展评审,对标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契合度较高,且考核内容涵盖主要技能模块的,可直接认定为相应或相近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对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有要求,且境外职业技能项目的培训课程体系未设置、考核内容有缺失的重要技能考核模块,由比照认定机构组织开展相应技能模块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通过后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二)比照认定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同或相近、有一定社会需求且技能为主的境外职业技能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后纳入比照认定目录。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差较大、技术技能落后、社会需求少的境外职业技能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后退出比照认定目录。

    (三)境外职业技能项目经比照认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国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同,纳入属地技能人才统计,可作为晋升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的申报依据。

    (四)未列入目录管理的比照认定机构不得自行开展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工作,未列入比照认定目录的境外职业技能项目不能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开展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试点工作,是落实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若干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畅通跨境人员流通渠道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请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丰富职业技能“引进来”和“走出去”工作举措,促进职业标准、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培训师资等“走出去”的同时,也促进国际技能人才“引进来”,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比照认定试点工作组织,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对属地有境外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及时提供比照认定服务。指导比照认定机构查询核验境外职业技能证书、审核申报材料及比照认定管理,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稳步有序推进。建立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是一项探索性、长期性的系统工作,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院校等各类用工培养主体对境外职业技能项目人才引进需求,开展定期比照论证,认定的项目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行动态调整,组织比照认定机构稳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试点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国际交流合作运行机制。

附件:1.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2024年版)

      2.广西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申报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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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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