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广西各地要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农民工创业就业补助)、就业补助资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资金,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并统筹做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这些政策“大礼包”,让农民工朋友吃下了“定心丸”。
帮扶患者,发放农民工就业困难补贴
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农民工,自疑似病例被隔离或者确诊就医日起至治愈出院为止,每月发放1000元的就业困难补贴。不足15日的按半月计发,超过15日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发。
加强防护,发放农民工防疫补贴
为加强农民工的防护,协助农民工抗击疫情,广西各地可根据疫情发展需要,为农民工采购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或发放农民工防疫补贴。防疫物品或防疫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不超过100元/人。
农民工防疫补贴发放的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民工,各地也可根据防疫形势需要,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外出务工服务时针对出行农民工发放。为农民工发放防护用品还是发放补贴,具体由各地在安全可控的基础上灵活掌握。
扶持创业,发放农民工创业补贴
2020年1月至6月,对受疫情影响发生季度亏损的农民工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按10000元/户标准发放,个体工商户按3000元/户标准发放。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市场主体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1号)关于申领创业奖补相关条件。同时,对申领农民工创业奖补和创业带动就业奖补的市场主体的申请条件也调整为“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在广西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8个月内”。
援助企业,发放创业园房租补贴
加大对农民工创业园内企业生产经营的援助,给予农民工创业园区已投产企业一次性房租补贴6500元/户。已享受其他房租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发放一次性房租补贴。
提升技能,购买农民工网络培训课程
为帮助农民工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各地可根据就业需求,选择家政服务、康养医护、现代农业和旅游烹饪等重点行业,依托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照职业标准购买开发网络职业技能培训课程,通过手机、网络等各种形式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运用AI等技术开展线上考核。对于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网络培训平台,参加在线课程考核并合格的,可以发放电子培训合格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理论课程不再重复考试。
据了解,《通知》总的原则是统筹资源、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和灵活掌握,即统筹各相关资金、统筹防疫和业务工作,突出重点群体和重点企业,确保人员安全和资金总量安全,并根据防疫形势、工作现实灵活掌握,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做好我区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
(供稿:厅农民工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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