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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实施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新政 覆盖九类创业人群

  • 发布时间:2018-03-30 17:14:00
  •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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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实施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新政 覆盖九类创业人群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广西印发了《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广西实施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安排,南宁市从2018326日起正式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在人员类别、贷款年限等方面惠及更多创业者。

一是进一步拓宽贷款人群类别,让更多创业者受益。在原先五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基础上,新增、整合了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类人员,基本覆盖有创业需求人群主体,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二是放宽条件限制,降低准入门槛。高校毕业生的年限由毕业2年内放宽到毕业5年内,让更多高校毕业生迸发创业激情。三是延长贷款年限,加大扶持力度。贷款年限从最长不超过2年变为3年,3年内可享受阶段性差额贴息,让创业者“后劲”更足。四是增加贴息项目,全面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消了原先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等不贴息的限制,让更多创业者得实惠。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每人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此外,南宁市在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流程上也大大简化,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便利。创业者在网上自行下载所需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提交到项目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工青妇、扶贫办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根据银行反馈结果,自行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实现简便办理。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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