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工作要求,从2024年1月1日—3月31日,开展2023年度我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全区共1614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年度报告公示。现将《2023年度广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汇总表》(附件)公布。
附件:2023年度广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4日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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