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西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多举措支持我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本次行动实施时间为2023年3月-12月,主要从8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清单
各地将带动就业能力强、提供就业岗位多的企业,以及当地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作为此项行动重点服务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建立重点企业目录清单。深入走访重点企业,调查摸清产业工人队伍现状、缺工情况和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
(二)健全常态化联系制度精准服务企业
根据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实行“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模式,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推广“金牌就业管家”服务模式,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招用工、工人培训、劳动权益保障等“一站式”人社便捷服务。
(三)创新工作模式服务重点企业用工
实施“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结合重点企业用工周期特点,着力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广招工二维码、直播带岗、视频招聘等新模式,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促进劳动力区内有序转移就业。
(四)实施岗前培训提高企业用工匹配度
建立“岗位+培训+送工”联动机制,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根据企业岗位需求,精准实施岗前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企业招工的成功率。持续开展技工院校结对乡村振兴重点县、参照县、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技能帮扶,针对用工需求开展培训,输送到企业就业。
(五)深化校企合作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鼓励技工院校与重点企业共同制定招工招生计划、共商专业规划,合办订单班和委培班,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工人。鼓励优质培训机构根据重大项目用工需求,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提供适应岗位需要的技能人才。
(六)夯实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责任
指导重点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主体责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自主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
(七)强化政策落实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
根据国家部署,按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八)试点引领全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在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玉林市、河池市等5个市开展试点,各试点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方案,确定试点目标,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积极探索既有地方特色又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模式。
《方案》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提高资金效能,定期调度情况加强调研指导,形成合力,推动工作高效运转。
来源:厅宣传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