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市总工会,各职业院校、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3号),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将于2024年5月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为做好我区参赛选手选拔工作,并遴选推荐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和表演项目参加大赛相关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现将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和展示交流项目
(一)竞赛项目:选拔赛设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等11个项目,每个项目均设置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
(二)展示交流项目: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和表演项目重点以手工刺绣、手工编织类为主,兼顾雕刻彩绘、剪纸刻绘、传统小吃、纺织服饰、漆器髹饰、器具制作等类型。
二、比赛及展示交流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广西(柳州)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三)技能技艺展示交流和表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机构
本次选拔赛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总工会主办,广西(柳州)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联合承办。
成立选拔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技术组、宣传组、监督仲裁组和展示交流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技术组设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宣传组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负责赛事的宣传报道;监督仲裁组由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赛事实施监督、争议仲裁和违规处理;展示交流组设在自治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互动和表演项目的组织遴选、报名参展等工作。
四、参赛报名和展示交流项目推荐要求
(一)选拔赛参赛要求。
1.报名条件。在广西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具备农业家庭户籍、年满16周岁(2008年5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鼓励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2.报名要求。本次选拔赛以单位组队的形式参赛。广西辖区内各院校、企业均可选拔本单位选手组成参赛代表队,每个代表队每个项目限选报2名选手参赛,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1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各参赛代表队每个报名参赛赛项均可推荐一名裁判人选。
3.报名材料。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gxostajs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包括:参赛选手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样表见附件2、3)、选手证件照电子版(注明赛项和姓名)及身份证扫描件,裁判员推荐表(附件4)。
4.其他要求。各参赛代表队选定1名竞赛管理人员担任领队,负责组织选手按要求参赛,负责争议申诉仲裁、后勤保障、安全等相关工作,协助维护选拔赛纪律和秩序。视选手报名情况,各代表队可选派1名领队助理,协助领队做好选手的管理服务工作。鼓励各市赛前将选手集中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由各地按标准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若某一赛项因报名参赛人数过多,比赛工位无法满足正常办赛要求,组委会将采取淘汰赛的方式最终确定进入决赛人选,淘汰赛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二)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和表演项目推荐遴选。
1.推荐名额。每个设区市推荐1-2名乡村工匠交流参演,优先推荐已获认定的自治区级乡村工匠名师。
2.推荐要求。乡村工匠技能高超、技艺精湛、观摩性强,交流项目有成品、商品现场展销,推荐项目所在市、县做好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和表演项目培训指导及现场宣传布展。
3.材料要求。请各设区市乡村振兴局将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和表演项目报名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pxzx@fpb.gxzf.gov.cn,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样表见附件5)、电子版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遴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实施方案要求,参考各市报送的推荐材料,现场考察项目展演情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广西参加全国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活动和表演项目。具体展演要求另行通知。
五、竞赛标准
各比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要求,同时结合竞赛项目的应用技术发展状况和企业生产实际命题。各赛项命题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命题内容和考核评价方法,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本次选拔赛各比赛项目分别设置金、银、铜牌各1名。获得各赛项金牌的职工选手,按自治区总工会有关奖励政策执行;获得各赛项金、银、铜牌的职工选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
(二)对获各比赛项目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三)各赛项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由选拔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成绩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四)竞赛组委会将根据各赛项选手成绩,组成广西集训队参加集中强化训练,参考集训期间选手综合表现,最后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广西参加全国决赛选手。
(五)对组织参加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活动和表演项目较好的县,加大乡村工匠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给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适当倾斜支持。农业农村部活动方案另有激励措施的,遵照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工会,各职业院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广大职工和职业院校师生积极参赛,确保竞赛规模和质量。各市乡村振兴局要牵头做好本市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活动和表演项目的遴选、报名、推荐工作,入选相关县乡村振兴局做好全程组织工作。
(二)为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各参赛代表队、展示交流表演项目及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竞赛食宿、交通、训练、比赛、展演等环节安全工作。科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赛场和展演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火、电、气以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展演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各赛项赛前应组织参赛选手参加比赛规则和安全事项培训。要做好医疗急救和保险工作,各参赛代表队及参加展示交流表演项目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需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
(三)比赛和展演期间,参赛选手、参加展示交流表演项目人员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食宿地点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展示交流组联系。
八、联系方式
(一)选拔赛工作
单 位: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 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506室
联 系 人:陈富友、覃晓霞
联系电话:0771—5832158、5874150
参赛微信群二维码:
(二)展示交流工作
单 位:自治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2号楼406室
联 系 人:罗建华、吴朝霞
联系电话:0771—2637735、2837423
展示交流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参赛选手报名表
3.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4.裁判员推荐表
5.展示交流和表演项目报名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