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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称号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4-03 18:15:00
  •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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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办发〔2023〕15号)精神,做好我区新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奖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3年9月15日以来,我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不含中直驻桂单位人员)。

二、发放标准

(一)获“中华技能大奖”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1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发放程序

(一)申领。获奖人员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填写《广西新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奖人员奖金发放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申领人员资料进行审核。

(三)发放。审核通过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发放奖金。当年公布获奖名单的,奖金列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次年部门预算,并于次年按规定发放。奖金原则上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获奖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四、其他事项

(一)奖金收款账户必须是获奖人员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填写开户银行时,必须明确到开户银行的支行(或分理处),同时必须注明开户银行的网点所在地。

(二)获奖人员应于获奖1年内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奖金发放申请。

(三)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做好获奖人员申领奖金宣传发动和指导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黄波,联系电话:0771—5884911,电子邮箱:zynljsc@rst.gxzf.gov.cn。

  附件:广西新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人员奖金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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