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广西产业振兴、科教振兴、乡村振兴,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我厅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评选。现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安排,评选一批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全力打造一支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评选数量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数量。本次共评选“广西技能大奖”10名、“广西技术能手”20名。
(二)推荐名额。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可推荐“广西技能大奖”候选人2名、“广西技术能手”候选人3名(高技能人才较集中的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以及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可在以上名额基础上,各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人员如在广西区外获得相关荣誉或称号,须在广西工作满3年且取得新的工作业绩,方可按规定参加评选。
(二)广西技能大奖。在广西的从业人员,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已获得该职业工种最高技能等级),曾获得“广西技术能手”或省级及以上(行业)技术能手称号,技能高超,热爱技能传、帮、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难关攻克或提出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技能技艺方面具有被公认的绝招、绝技;或在生产实践领域创造和总结出先进操作方法,产生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或以选手身份在国际、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将其转化成生产力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突出技能水平,在自治区或本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4.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徒传技、带徒参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成绩。
对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自治区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质以及选树为广西工匠的,可优先推荐。
(三)广西技术能手。在广西的从业人员,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水平出众,热爱技能传、帮、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难关攻克或提出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行业领域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在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在生产实践领域创造和总结出先进操作方法,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将其转化成生产力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较高技能水平,在广西或本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4.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徒传技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培养的选手在国际或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佳绩。
对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自治区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质、特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以及选树为广西工匠的,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应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人选类别分别逐级向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中直驻桂单位、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技能人才应由单位推荐,向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各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应选择单一途径申报,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不予受理。
(二)初选。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主管部门应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根据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根据人选类别及所分配的推荐名额提出本市、本部门推荐人选。除涉密人员外,拟推荐人选应按规定程序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三)评审确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议,并向社会公示。
(四)公布名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名单,通报表扬。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和“广西技术能手”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2万元奖金奖励。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目录。申报材料需包含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推荐函。
2.推荐汇总表(附件1)。
3.申报表(附件2、3)。
4.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5.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附件5要求准备上述材料,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完整,填写准确。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推荐函以外的纸质材料以项目为单位,按照“推荐表—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材料并刻录在光盘(其中推荐表和申报表需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电子材料中按推荐对象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推荐顺序—推荐对象”,如“南宁市—广西技能大奖—1—张三”)。
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于2024年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以邮寄发送时间为准)。所有材料均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地区、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
(二)坚持面向基层,统筹推荐评选。要聚焦重大战略、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离开技能岗位从事管理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我区乡村振兴、技能帮扶等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严肃评选纪律,落实推荐责任。对伪造身份、事迹及不按照评选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将撤销评选资格,不得递补或重报,并视情取消推荐单位参加今后技能人才领域项目评选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纪违法等原因丧失先进性的获评对象,将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金、证书,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四)严格推荐要求,避免重复申报。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曾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得参加相同称号申报,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重复申报推荐视为无效。
政策咨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黄波、姚伦仲,联系电话:0771—5884911、5882806。
材料报送:吴峻君,联系电话:0771—3195243;电子邮箱:zynljsc@rst.gxzf.gov.cn,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南楼107室,邮编:530022。
附件:1.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2.广西技能大奖申报表
3.广西技术能手申报表
4.申报表填写说明
5.申报材料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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