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我区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核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在广西境内施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或被评为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的企业,可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此前在各市、县(市、区)和相关建设单位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按照实际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办理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如在广西境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在广西境内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资格,并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生三次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评为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提高到200%。
广西第一批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名单
1.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3.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4.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广西长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7.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8.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