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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创新开展仲裁文书电子送达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18-02-12 10:29:00
  •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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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创新开展仲裁文书电子送达试点工作

 

近日,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创新开展仲裁文书(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除外)电子送达试点工作,首次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成功向当事人进行了送达。此举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节约了仲裁资源,提高了送达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771,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正式施行,明确授权仲裁委员会可以参照民事诉讼关于送达方式的有关规定送达仲裁文书。

2017719,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将“微信”纳入法院送达民事法律文书的方式。

贵港市开展仲裁文书电子送达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配备办案专用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等,并将上述码址在收件回执、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公示,专门用于向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同时在当事人有效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增加当事人接受电子送达方式的确认内容。

2.在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领取仲裁文书时要求当事人填写有效送达地址确认书,引导其接受电子送达方式,并提供对应接收的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对于当事人接受电子送达的,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当场使用办案专用号码添加为微信好友、QQ好友。

3.仲裁委员会制作好仲裁文书后,连同其他材料经扫描或拍照制作成电子版后一并发送至当事人指定码址,并留言“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某某诉被申请人某某争议一案(案号),现根据你方提供并确认的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地址,依法向你电子送达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解/调解建议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委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如需上述仲裁文书纸质版本,请自行到本委领取。收到请回复。”为做好送达确认工作,仲裁委员会还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

4.确认收悉后,送达人员在送达回执记录微信、QQ、电子邮件收发码址、发送时间、送达仲裁文书名称,并打印电子邮件发送成功网页、微信、QQ聊天截图等,存卷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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