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是一所涵盖文、理、工、教、法、经、管、艺、体等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服务地方社会显著,是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持“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扎根和奋进在祖国的南疆大地上。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在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中的作用,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等 3个博士后流动站,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博士来学校从事高水平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博士后流动站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全国首批、广西第一个文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也是国家在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设立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
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广西民族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广西低碳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省部级平台。
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桂学研究院)、国家级文科基地、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基地、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自招收博士后以来,进站博士后越来越年轻化、国际化,吸引了海内外大量的青年才俊加入博士后队伍,成为学校发展不可缺少的生力军。目前博士后与学校高水平师资队伍互补互促,共同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招收范围
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及相近学科。
三、招收对象
面向海内外博士学位获得者,进入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
四、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博士后岗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学校和相关流动站进站要求。一般为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符合国家对师资博士后的有关政策。
五、福利待遇
在站期限一般为两年,可享受以下待遇:
1.进站后施行年薪制,薪资标准依据当年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制定,采取“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方式执行,年薪不低于20万元。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费2万元,学术交流会议费1万元,进站后可提前申请安家费等引进人才待遇。
2.在站期间学校免费提供公寓租住。
3.教学科研成果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政策;出站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将优先推荐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4.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保和公积金等政策。
5.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可申请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时间从出站时起算。
6.在站期间博士后子女入学享受校内教职工同等待遇,适龄子女可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或附属外国语学校,以上均为自治区示范学校;出站时配偶具有硕士学位的学校予以推荐工作。
7.享受自治区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资助期2年),在站期间申报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者,自治区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
六、招收联系方式
广西师范大学博管办联系人:
龙老师:0773-3690080
学校博管办邮箱:gxnubgb5846405@163.com
马克思主义科研流动站联系人:
谢老师:0773-3871102
邮箱:mksxybsh@163.com
化学科研流动站联系人:
彭老师:0773-5856134
邮箱:hyxy@gxnu.edu.cn
中国语言文学科研流动站联系人:
陈老师:0773-5846271
邮箱:gxnuw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