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经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研究,并在深入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一、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5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
崇左市文化和旅游局
桂林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广西规划馆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12名)
韦 刚(壮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刘 莉(女)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晓明(女,壮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民族艺术》主编、研究员
钟 琼(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馆长、研究馆员
刘雄生 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劳家建 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监督科科长
秦小燕(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馆长、研究馆员
林 园(女)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馆长、副研究馆员
黄华团(壮族) 凭祥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 征(侗族) 广西艺术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一级演员
高 峰 兴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家亮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三、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4名)
唐瑞鸿 北海市银滩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救生队队长
蒋剑锋 广西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歌舞剧院副院长、一级编导
汪 明 桂林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导游
蒋垂立 大新明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明仕山庄餐饮部经理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来信反映问题的,请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625560,传真:0771-5529026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邮编:530021
附件: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简要事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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