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根据《关于印发<广西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4〕67号)和《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桂发〔2010〕30号),以及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暨人才小高地建设十周年总结会议精神,决定开展第六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遴选对象
原则上在各市、区直单位已经建立的人才小高地中选拔推荐。申报的建设载体可以是单个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由优势企事业单位或高新技术园区牵头的、能集中相同产业或学科各方力量进行联合攻关的、实现最大经济社会效益的联合体。
推荐对象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支持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的承载体。鼓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承载体以及非公有制企业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载体在学术技术或产品研发上应当具有“区内龙头、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必须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有在本行业处于全国一流地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高层次人才相对密集,已经形成或初步形成既有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不同领域、年龄梯次结构相对合理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分为三类:产业类、学术类、其他类。
申报产业类人才小高地应能聚集一批国内同行业公认、有原创能力的技术精英和在国内、区内同行业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多项省部级、国家级科研技术成果。
申报学术类人才小高地要有在本领域处于国内乃至国际水平、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创业人才团队;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国内先进水平。
申报其他类人才小高地要有一支由区内乃至国内同行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技术精英及学术带头人组成的人才队伍;研究项目、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互相推动,效果显著,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国内先进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建设载体人际环境和谐,学术环境民主;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能为人才小高地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室和配套设备,能保证人才在住房、交通、通讯等方面的需要。
三、推荐和遴选名额
第六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拟遴选6-8个,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名额各市为1-2个;自治区教育厅和国资委为2-3个,其他区直单位为1个。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经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单位要着重说明建设人才小高地对全区本领域、学科、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预期达到的科研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申报单位承诺为自治区人才小高地提供的政策、科研资助和其他支持,以及资助经费来源等。
(二)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对所辖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着重对申报单位软硬件是否达到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立要求、预期目标是否切合实际、能否按规定提供资助等进行把关。审核同意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人才小高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对进入终评的载体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上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对外公布。
五、有关要求
继续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做好申报工作是高质量完成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遴选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力争使最符合条件、最急需建立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的单位能够进入自治区政策支持的范围。
(一)申报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表》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gx.lss.gov.cn)业务专栏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栏目下载,用Word软件编辑,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xzjc2013@163.com,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包含证明材料。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推荐函要求对推荐单位进行排序,并简要说明理由)。
(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楼514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邮编:530022
联系人:覃枝 0771-585569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