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人选选拔对象、条件和推荐名额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重点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面向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驻桂的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人选原则上从在我区工作的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自治区八桂学者及特聘专家(不含外聘)中推荐产生;人选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具体选拔条件详见人社厅函〔2017〕42号(附件1)。
(二)选拔名额
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我区的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候选人指标为11名。从全区范围内统筹考虑,对各市和区直单位各主管部门申报实行指标控制。为确保机会公平、合理,请各市、各部门按指标推荐人选,各市、区直单位各主管部门(除国资委、教育厅外)可视情况推荐1-2名人选;各高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并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向我厅推荐10名左右人选;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管辖的企业,通过自治区国资委统一向我厅推荐5名左右人选。
二、人选推荐程序
(一)单位申报
各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应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人选类别分别逐级向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报。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应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高校人员一律通过自治区教育厅途径申报;属于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管辖的企业(具体名单请到自治区国资委网站查询)通过自治区国资委途径申报。各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应选择单一途径申报,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不予受理。
(二)人选初选
各市和区直单位各主管部门应根据人社厅函〔2017〕42号文确定的推荐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根据所分配的推荐名额提出本市、本部门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各市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区直单位最终确定的人选须经区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评审确定
按照人社厅函〔2017〕42号文件要求,我厅将按程序组织专家评议并召开评审会评选出正式推荐人选,按程序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范围和格式要求
符合条件人选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
(1)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名义报送的综合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推荐报告中应对推荐人选排序,并说明人选初选情况及公示情况;
(2)《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由百千万个人信息采集软件生成,并打印、盖章,报送3份;
(3)推荐人选的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只需对省部级以上期刊刊登的代表论著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其他证明材料只需复印省部级以上奖励荣誉证书等。所有附件材料均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原件,并盖章确认,并报送3份。
《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需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成册。
2.电子版材料
(1)《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
(2)《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和附件材料扫描的pdf文件。
(3)《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RPU文件。申报人员请到“www.zhichen.com.cn-新闻中心-百千万“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安装后完成数据录入,并将最后生成的RPU文件以申报人员名字命名格式报送。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市、区直各主管部门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采集软件生成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的RPU文件和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单位百千万材料”的格式命名,并发至gxzjc2013@163.com。报送材料的邮件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三)联系方式和材料邮寄、送达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庞南,0771-5850915
南宁市星湖北二里2-1号南楼514号室
邮编:530022
四、工作要求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今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作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区推荐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附件:附 相关附件材料.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