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经过申报和评审,现将确定的10个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公布如下:
一、2023年自治区本级危险化学品行业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实施机构:广西应急管理协会,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二、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机构: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三、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实施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四、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伤预防,幸福安康”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实施机构: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五、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机构: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六、广西广投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实施机构:广西广投燃气有限公司,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七、2023年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实施机构:广西消防协会,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八、广西道路运输协会2023年道路运输关键从业人员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机构:广西道路运输协会,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九、广西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机构:广西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十、十一冶集团安装公司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实施机构:柳州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使用工伤预防费3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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