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动,需要更改原登记内容的。
1.线下服务大厅申请;
2.线上网厅申请;
3.通过共享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企业变更信息进行办理。
1.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提供: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2)变更企业划型的,提供统计部门认定的企业划型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提供: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2)变更单位名称的,提供职能部门批准改名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如未能获取还需提交)验原件;
(3)变更事业单位分类的,提供分类改革的批文,复印件1份;
(4)变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批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文件,复印件1份;
(5)办理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且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不能获取单位信息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6)办理法人代表信息修改的,且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不能获取单位信息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注:单位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线下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自治区级):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西厅)。
线上办理申请地址: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
不收费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自助机查询打印;
4.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12333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基本信息变更:即时办结;
2.条件核准信息变更、涉及缴费信息变更、供养人员信息变更:10个工作日。
1.参保人员更改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邮编、常住地详细地址、证件类型、民族、性别、国籍、在职人员出生日期及参加工作时间,供养人员更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参保人员变更涉及缴费的信息;
3.参保人修改个人账户缴费明细;
4.企业退休人员修改涉及条件核准信息。
四、申请方式
1.线下服务大厅申请;
2.线上网厅申请。
(一)基本信息非关键信息变更:参保人员更改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邮编、常住地详细地址、民族的,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外籍人员提供外籍人员有效证件),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提供上述(2)中提到的委托人证件复印件1份,代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
2.单位申请
提供《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1份。
(二)基本信息关键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变更证件类别、国籍、性别、在职人员出生日期的,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外籍人员提供外籍人员有效证件),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提供上述(2)中提到的委托人证件复印件1份,代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
2.单位申请
(1)提供《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外籍人员提供外籍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三)参保人员变更涉及缴费信息的,除需按申请主体不同,提供(二)中提到的材料外,按修改信息类别的不同,还需提供:
(1)参保人姓名、证件号码变更的,如变更的证件属于居民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户籍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材料(任意一种);无法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材料的,且信息变更前后差别较大的,还需提供养老手册或进出单位的相关材料;属于港澳台居民或外籍人员换证的,需提供变更前后的身份证件或换证部门提供的换证证明材料。
(2)参保人参加工作时间变更的,如变更后的参加工作时间早于个人首次参保时间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入职材料。
(3)参保人养老账户类别变更的,提供户口簿,属于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属于随军配偶的提供随军配偶相关材料。
(4)申请对参保人员增减变动原因进行更正的,提供更正的依据;
(5)企业在职人员更改个人首次参保时间的,提供相应缴费凭证;
(6)修改企业缴费信息的,提供:
①如养老手册(卡片)有缴费工资(缴费基数或缴费金额必须细分到每年)且原经办机构已盖章确认的,提供:养老手册(卡片),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②如养老手册没有缴费工资或没有原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提供:
工资发放花名册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四年指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工资档案(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调整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修改在编标志的,提供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
以上材料,除标注验原件的,收复印件;
(四)供养人员更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的,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材料(任意一种),验原件。
(五)企业退休人员涉及条件核准信息变更的(档案最先记载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原用工形式、退休时岗位类别、军转干标识),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1份;
(2)人事档案,验原件;
(3)如有原退休审批材料或养老金申领、调整材料的,提供复印件1份。
注: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②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有效证件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线下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自治区级):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西厅)。
线上办理申请地址: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
不收费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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