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一、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二、办理流程
三、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变更失业保险待遇银行发放账户信息。
四、申请方式
1.线下服务大厅申请;
2.线上网厅申请。
五、办理材料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六、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线下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自治区级):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西厅)。
线上办理申请地址: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自助机查询打印;
4.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九、联系电话
12333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增员申报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企业单位:2个工作日;机关事业单位:6个工作日。
1.单位增加人员
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增加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
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线下服务大厅申请;
2.线上网厅申请。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新增在编人员,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
2.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人员、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在职人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在职人员,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年度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下达通知书》或机构编制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1份;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
3.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新招聘)、调动工作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正式录用(聘用)批复文件或正式调动批准文件(干部调动通知),复印件1份。
4.企业新增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编外人员,提供:
(1)《用人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兼职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或兼职材料,复印件1份。
5.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提供上述(2)中提到的委托人证件复印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线下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自治区级):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西厅)。
线上办理申请地址: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
不收费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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