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税务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数据局、医保局,广西税务局联合制定了《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印发
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高效推进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集成办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需求,通过部门资源整合、材料精简、流程优化、数据共享、服务延伸等举措,将涉及人社、医保、税务等领域的9个政务服务事项(包括: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整合为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有效提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事体验和服务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服务对象为广西区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精简申请材料
按照实现“一套材料”的要求,梳理、优化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申请材料,对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表进行整合、精简,明确申请材料的名称、类型、形式、标准和提供材料的依据,对可通过数据共享、提供电子证照等方式予以匹配的材料免于提交,非必要材料不提供,形成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申请表(详见附件2),确保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简化填报程序,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
(三)优化办理流程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除明确规定有前后置关系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事项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的要求,合理调整具体事项的前后置关系,缩短办理时限,形成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标准化流程。
(四)编制办事指南
明确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编制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实现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五)统一受理方式
1.线上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设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申报入口,采用“智能引导、一表申报、证件免交、信息预填”模式,实现“一网通办”。
2.线下办理。依托自治区、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人社服务大厅专窗受理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六)强化系统支撑
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善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服务功能,推动各事项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成双向对接工作,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支持通过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
三、责任分工
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医保局、数据局,广西税务局配合开展。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项目推进、表单配置、人员培训、宣传推广和效果跟踪;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对应事项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对应事项为“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等4个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和业务办理;做好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工作;在相关平台和服务窗口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加强对市县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自治区医保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对应事项为“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对应事项为“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对应事项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对应事项为“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4个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和业务办理,对市县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广西税务局: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事项的流程优化和业务办理。同时,做好本部门业务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工作,配合做好在相关平台和服务窗口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以及对市县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自治区数据局:负责指导制定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的数据标准,指导完成相关表单配置工作。指导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开展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业务办理,共同推动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
四、实施步骤
(一)攻关开发阶段。2026年3月底前,按照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攻关建设工作,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对接和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表单配置等工作,进行事项流程梳理、业务系统改造,打通业务接口,消除数据壁垒。
(二)上线试运行阶段。2026年5月底前,开展线上线下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试点运行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系统进行改进优化,提升服务质量。
(三)推广应用阶段。2026年6月10日前,梳理工作经验成效,完善并发布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办事指南,加强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在全区开展流程验证、推广应用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推动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强化调度协作。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对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涉及服务事项的业务流程、系统支撑等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实体办理窗口等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拓宽服务渠道,及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推动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社会群体。
附件:1.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办事指南
2.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申请表
3.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4.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工作有关部门联系表
点击下载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没有了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