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6〕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已出台改革措施落实力度的要求,以及部党组对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学习研讨养老保险及相关业务领域最新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改革思维,提升人社系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定于2016年9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举办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养老保险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新政策解读;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务制度;
(四)部分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验介绍;
(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政策解读;
(七)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
(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解读。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事养老保险等工作的相关人员。各地参训人数不超过4人。
三、授课师资
培训班以现场授课为主,培训师资拟由养老保险司、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和财政部社会保障司等单位同志担任。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20日至22日,9月19日报到,23日返程。
地点: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号)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请各地人社厅(局)于9月7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电子邮箱renshebaoming2@163.com。。
(二)接站:9月19日报到当日根据报名回执表安排集中接站,其他时间到达或未告知来京时间的学员请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报到当天,乘坐飞机的学员,在首都机场有接站人员接站;乘坐火车和长途汽车的学员,到北京后请乘坐地铁1号线至终点 “四惠东站”,在A(南)出口接站。自行前往的学员,在地铁四惠东站换乘397路公交车至“双桥中路”站,下车即到。
(三)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010)65786173 65786256 15311656361
传 真:(010)65786000 65786142
邮 箱:renshebaoming2@163.com
联 系 人:孙 露 郑红丽
附: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