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自治区本级灵活就业人员:
因2017年公布2016年度社平工资较迟,较多灵活就业人员未在年度内完成2017年度缴费。为解决此类人员的缴费时间不足的问题,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研究决定,在自治区本级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纳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时间延迟至2018年1月31日,在此期间仍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不加收利息。从2018年2月1日起,按补缴规定办理,不再受理申报缴纳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2017年医疗保险缴费按上年社平工资100%缴纳。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12月29日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