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适用条件:1.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2.该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
实施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申请渠道:广西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