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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护航企业助发展

  • 发布时间:2022-05-31 17:27:00
  •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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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柳州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份启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前期准备工作。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动协同,进行数据比对、筛选、测算,经初审,于5月24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2022年拟符合我市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共17577家企业,涉及返还金额约1.6亿元。今年,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完善业务系统建设,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对公示名单无异议的,柳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批次核发,直接将返还资金发放至参保单位对公银行账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5号)规定,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范围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稳岗返还补贴的参保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严重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返还标准按大型企业以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申领条件、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执行。

根据计划安排,柳州市于5月底前发放第一批稳岗返还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企业账户,保证政策红利快速落地见效,缓解疫情造成的企业资金压力,提振企业信心,助力全市企业可持续发展。

供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覃秀莲 欧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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