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市宜州区社保中心为9家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缓缴业务,减轻困难阶段资金周转压力,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为贯彻落实《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桂人社发〔2022〕20号)文件精神,河池市宜州区对属于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行业的企业,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用缓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部分。对已缴纳2022年4月社保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1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份的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目前,河池市宜州区已为9家企业办理缓缴业务,其中旅游业6家,零售业1家,餐饮业1家,公路水路运输业1家,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金额28.4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23.24万元,失业保险3.39万元,工伤保险1.84万元。
供稿: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韦建军 韦桂香 覃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