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2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员会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心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自治区社保中心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心党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狠抓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心党委书记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直接部署重要工作、直接过问重大问题、直接协调重点环节,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推动督促整改落地落实;多次主持召开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党委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全部认领巡视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对巡视指出的党委书记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在中心领导班子会上开展自我剖析、认领责任,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与班子成员和各部室“一把手”开展集体谈话,督促提醒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领办具体整改任务。同时,坚决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职责,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全方位监督。
(二)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会后,中心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自治区党委刘宁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传达反馈会议精神及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中心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监督检查组、宣传报道组和销号审核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认真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着力推动巡视集中整改各项任务有序开展;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意见,中心党委书记代表党委做深刻对照检查、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中心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视反馈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深入开展自我批评,严肃开展相互批评,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
(三)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中心党委紧扣巡视反馈意见,分类梳理、集中攻坚、举一反三、真整实改。通过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紧盯进度、严把质量,对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盯紧催办、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经得起检验。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巡视组在进驻期间指出的问题,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对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中点名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限定时间,抓紧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之以恒,稳步推进整改。制定出台整改销号机制,明确“四有”销号标准,严格“五步走”销号程序,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将本轮巡视反馈问题与2017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巡视、审计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委聚焦巡视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分解细化形成112项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逐条明确问题整改期限和阶段成果,在集中整改期间集中发力,抓紧完成有关限时整改任务。集中整改结束后,针对未完成的问题持续跟踪整改。截至11月底,巡视反馈的4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12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整改108项,其余4项正在稳步推进,完善了社保经办服务要点、工作规则等制度机制合计36项。
(一)发挥社保基金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作用不够充分,推动全区“三险一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弱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社保工作实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中心领导班子会议、主任办公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论述精神落地落实。截至目前,中心先后召开34次中心领导班子(扩大)会议,5次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共设置学习议题238项。各党支部均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全系统理论学习的分类指导,举办“全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创新学习形式,优化学习安排,增强学习实效,中心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及市县经办机构负责人共150人参加培训。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重要要求,紧密结合社保部门主责主业,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重点工作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主题教育各项任务。在理论学习环节举办读书班,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单独作为一个专题学深悟透,中心领导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分管工作和部室职能,通过学习研讨的方式,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查找差距,重点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进展较慢、参保扩面不充分、国家和自治区对职业年金未做实政策的压力分析等问题进行集中研讨,要求相关部室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回头看”工作,对标对表查找差距,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推动解决深层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11篇调研报告,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拿出有效对策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部室,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2)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印发《2023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将2023年度参保人数任务指标分解至各设区市并列入2023年度各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压实参保扩面工作主体责任;开展灵活就业人员断缴、欠缴情况筛查分析,开展专题培训,指导各市县推进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好续保、补缴工作,组织6个调研组赴钦州市、北海市、覃塘区、钟山县等2市及10县(区)实地进行工作服务指导,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工作;优化全民参保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数据库,增设中断参保及欠费人员查询统计功能模块,强化统计分析功能,开通缴费提醒服务,定期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推送缴费提醒,避免欠缴、漏缴,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续保、补缴。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5.07万人、539.29万人、635.31万人。
(3)积极主动服务灵活就业人员。与广西税务局、自治区医保局建立联合宣传机制,重点聚焦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卡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人员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政策宣传30多篇次;与广西税务局、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医保局联合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有奖问答活动,让群众“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营造良好的参保扩面氛围,实现“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 转化。10月21日-2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重点面向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广泛深入普及社保政策,共开展宣传活动1341场次,吸引45.06万群众参与活动,发放张贴活动宣传品51.56万份,媒体报道消息183条次,新申领电子社保卡7.17万张。
2.推动社会保险“缓”“降”“补”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全面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应享尽享”。进一步强化助企纾困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方位多途径开展政策宣传,确保参保企业应知尽知;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流程、精减材料、落实告知承诺制,同时开设业务办理专窗,推行“秒批”服务,方便企业办理缓缴业务。2023年5月底前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我区共为4700家困难行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缓缴失业、工伤两项社保费6056.7万元。
(5)落实好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扎实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审计发现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举办全区社会保险审计整改培训班,督促指导柳州、桂林等4市认真对照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开展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指导柳州、钦州等6市认真对照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追回不应减免的社保费。目前,上述地市均已完成整改。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全力以赴做好缓缴社会保险费经办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22〕9号)《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经办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22〕58号)等通知,指导各市及时有效落实政策;2023年4月举办全区社会保险综合业务经办培训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业务指导培训班,讲清讲透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强调加强社保风险防控工作,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火墙;印发《关于坚决落实社会保险“缓”“返”“降”“补”助企纾困政策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发〔2022〕7号),实施各市社会保险费“缓”“返”“降”“补”情况月调度,督促各市落实政策准确、到位。
(6)扎实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落地。按国家规定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提前进行大数据比对,实行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加大点对点宣传力度, 对未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提醒单位在线上通过“一键式”确认的形式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通过全区业务管理系统筛查检索出全区符合扩岗补助条件但未申领的企业3150家,均已及时发送告知申领信息。在政策期内已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2926.05万元,涉及19507人,已完成整改目标人数。
3.构建高效优质的社保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7)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推进经办服务“一门式”改革。提升社保信息化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广西“数智人社”(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拓展社保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覆盖范围。2023年4月12日,修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及办理流程规范(2023年修订版),社保关系业务已全部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截至目前我区共办理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业务141198笔。
(8)推动经办业务数据共享,加强社保经办业务数据跨部门、跨地区协作。建设广西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核查平台,全区市县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共享数据。开展服刑人员多领待遇清理核查工作,指导各市县依法做好多领待遇追收工作。目前已通过人社部平台获取到国家民政部、司法部、铁总相关信息,通过自治区大数据局数据交换平台,获取到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医保局、司法厅(监狱局)、残联相关信息。下一步将继续争取更多部门的共享数据,深入推进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
(9)加强广西“数智人社”系统建设,保障社保经办信息平台高质量运行。向全区各级经办机构广泛征求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开发需求,协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加快系统功能开发,加快运维处理进度,截至目前所提交的系统功能开发完善已全部完成。
4.履行指导基层“三险一金”经办及基金监管职责不够全面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充分发挥稽核检查功能,组织开展市县社保经办和基
金监管检查。围绕“安全规范”目标,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三年任务,认真履行指导基层“三险一金”规范经办和基金监管职责。一是举办社保基金财务和风险防控检查业务培训班,增强规范业务经办和基金监管能力;二是开展业务自查和内控检查,每月按比例抽取一定业务开展本级内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各相关部室改正,促进业务经办规范;三是开展县级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财务和风险防控专项交叉检查,截至8月14日已完成对58个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依规整改,加强对基层经办机构规范经办的指导。
(11)严肃纠治违规经办业务问题,加强全区业务经办规范化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大力纠治违规经办业务问题,强化数据稽核,2023年2月组织开展“同一身份证号码,姓名和个人编号信息不相同”疑似经办不规范数据筛查,并将有关数据及时下发各市、县(市、区)开展核查,确保数据核查质量,维护基金安全。
(12)加强基层基金财务管理监督,加大基层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力度。自2022年7月新系统上线后,已实现全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非社保基金项目资金从社保基金银行账户剥离,分账套核算,非社保基金项目资金不能与社保基金混用银行账户,统一使用“统筹外补充账套”进行核算。
5. 推动社保助力乡村振兴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3)加强督促和指导基层认真履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职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照“遏增量,减存量”工作思路,狠抓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整改列入2023年度各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加大对市(县、区)经办工作服务跟踪问效和指导力度,督促市(县、区)加大拖欠补贴资金追缴力度,保障符合条件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按季度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调度,各市政府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截至11月底,全区已全部超额完成年度资金落实和参保目标任务。
(14)加强督促和指导基层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经办操作手册》,进一步简化困难群体代缴流程,优化、完善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业务系统功能,根据缴费困难群体的认定部门提供的数据,指导各市县落实好政府代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15)坚守保发放底线,用力解决好群众养老操心事,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每月从系统调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情况,定期清理暂停领取待遇人员,督促各市(县、区)扎实开展保发放工作。组织到参保单位开展上门认证宣传、认证操作指导和提供现场认证服务活动,为部分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提供上门现场认证或电话指导认证。
6.防范化解社保服务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隐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6)认真分析公共服务安全隐患,做好社保领域信访维稳风险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研究防范化解对策、完善防控举措,提高风险预见、应对、处置能力,切实防范公共服务安全隐患,确保社保领域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密切关注社保领域信访问题,每季度分析一次社保领域信访形势,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研判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化解措施。
(17)认真解决农垦系统社保遗留问题,化解农垦系统信访维稳隐患。细化农垦参保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委托第三方开展农垦系统历史数据清理工作,加强与农垦参保企业和农垦集团沟通联系,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将信访问题化解在源头。举办全区农垦系统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经办人员经办水平和为农垦群众解答政策的能力,提升单位严格执行社保政策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的意识。
(18)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制度。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舆情工作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舆情工作的管理,明确责任和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舆情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舆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够深入,纠治社保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够彻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7.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9)压实中心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研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责任措施,严格管党治党工作标准,重部署、严落实。每季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五基三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修订中心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党支部抓党建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当季不得评为“好”等次,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的工作责任。2023年以来,各党支部书记没有出现因工作推进不力而影响平时考核的情况。
(20)严格落实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履职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加强对分管部室党支部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的指导,定期研究解决分管部室党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力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21)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工作职责。经区直工委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同意,成立中心党群工作部,承接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待中心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心党委(纪委)后,按程序报请撤销中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今年以来,党群工作部根据中心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突出严实效,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做好2023年度理论学习及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分析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年龄及专业素养,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开展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检查并通报结果,同时督促中心各党支部根据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列的政治监督项目清单抓好落实;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派员参加党务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及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22)聚集社保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对社保工作决策部署、巡视审计整改等监督重点,每季度向自治区社保中心开列政治监督工作清单。采取“组厅”联动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中心加强党的建设,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和成效上。聚焦社保基金安全,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社保基金安全专题调研,先后深入南宁、贵港、百色、河池开展社保基金案件调研检查,了解掌握社保基金运行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监督推动全区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查办社保基金违纪违法案件,并举一反三,查找漏洞,推动中心完善全区风险防控的制度机制。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重点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对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把手”及重要岗位人员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并督促落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工作。
8.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
(23)围绕社保经办业务特点,深入开展行风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驻厅纪检监察组深入社保办事窗口、信访接待窗口检查群众办事和信访办理情况,推动社保政务服务和来信来访办理规范化。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风政风行风一起抓,对党风建设、清廉社保建设、行风建设开展检查,监督推动自治区社保中心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明察暗访,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于今年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四不两直”对自治区社保中心窗口作风情况和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延伸,驻厅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联合召开了全区人社系统深化行风建设工作交流会,部署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系统行风建设。
(24)完善机关纪委工作机构,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工作人员。
2020年12月9日,自治区党委印发桂委〔2020〕498号文件,撤销自治区社保中心党组,成立党委。2021年7月1日,自治区党委印发桂委〔2021〕380号文件,成立自治区社保中心纪委。2023年11月13日,自治区党委印发桂组复字〔2023〕112号,同意社保中心召开党员大会。下一步,社保中心将按照有关组织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心党委(纪委);新一届中心党委(纪委)产生后,中心将按组织程序请示撤销中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25)认真落实社保经办权力“人防”要求,规范社保业务经办管理。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一门式”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各市县进一步规范“一门式”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岗位权限管理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县经办机构开展岗位权限管理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对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落实“三个全面取消”的监督检查,确保社保基金经办各项业务通过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办理。
9.推动社保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6)开展系统超级权限清理工作,落实社保信息“技防”要求。协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加快开发风控系统。目前,风控系统已能正常使用,形成了全区“一张网”的业务风险防控架构体系,多维度排查和处置风险隐患,通过系统的管控手段,最大限度的发挥“技防”的作用,实现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目标。
(27)推进“清廉社保”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召开管党治党形势分析会和社会保险基金重大案件分析会,梳理排查我区存在问题和风险点36个,研究防范对策。将警示教育融入到各类培训中,对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风险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工作。8月份,利用原自治区医保局局长王忠平违法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在中心展开警示教育工作。
10.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8)加强窗口作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围绕“管行业必管行风,打造群众满意的社保服务”工作主线,扎实推进行风建设。持续推进“全民社保”、“创新社保”、“数字社保”、“高效社保”、“暖心社保”、“清廉社保”等“六个社保”建设,以务实创新举措推动社保经办服务优化升级,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广西“数据人社”信息系统设置“好差评”功能,设置“主任信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每季通报业务办理情况,对超时业务及时提醒,对“差评”业务深入核查。完善业务统计通报制度,对无故出现超时业务和经核查属实的“差评”业务的经办人员,当季平时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好”等次。
(29)加大经办人员履职监督力度,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完善业务统计通报制度,对各业务部室的业务量、业务经办存在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群众投诉件核查情况、超时业务及“差评”业务的核查整改情况等内容,以季度统计的形式予以通报。加大投诉件核查力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事项,均通过电话回访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3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密措施、严明
纪律、严格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加强重要节点廉政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针对巡视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室落实整改任务,并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有力,服务全区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1)积极研究推进中心党委组建工作。加强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区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推进中心党委组建工作。11月13日,自治区党委印发桂组复字〔2023〕112号,同意社保中心召开党员大会。下一步,中心将根据有关组织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心党委(纪委)委员。
(3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重大决策出台前深入开展调研,公开征求意见,集中集体智慧;决策时充分发挥民主,实行集体决定,作出科学决策;与会班子成员对研究事项逐一发表明确意见,“一把手”作最后表态,改进“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问题。完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规则》,为中心领导班子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提供了制度规定,完善了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主动报请驻厅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对中心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的情况进行监督。
(33)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按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同党支部党员面对面谈心交流,并讲授专题党课。截至目前,3名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已达41次。
2.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4)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中组发﹝2016﹞29号),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程序意识。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严格实行民主决策,严格按有关规定推荐干部,切实把好选人用人推荐关。
(35)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关心关爱干部。对干部的管理使用坚持原则,维护中心党委决策的严肃性。严格落实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把制度落实在日常、严在经常,扎实推进谈心谈话制度和“一线观察员”制度,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并将“八小时以外”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评价内容。加强家事家产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配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干部填报情况进行抽查,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36)激励聘用人员干事创业激情。将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纳入工会会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样的工会福利待遇;把关心关爱工作真正做到干部职工的心坎上,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3.发挥机关党建政治、组织功能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7)全面落实“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要求,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各项具体部署要求,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开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调研,编制年度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任务清单,细化融合对策措施。开展机关党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2023年中心筹措资金30万元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发展当地马井茶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8)严抓党的政治建设。中心党委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中心作为全区46家单位之一,代表广西接受中央巡回指导组主题教育评估验收。2023年中心没有发生一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关于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按时向厅党组报送政治监督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39)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党员工作摆上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强化教育培养,把对党外同志的教育培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各党支部的党日活动邀请本支部包括聘用人员在内的党外同志参加,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责任不够有力,推动重点问题整治缺乏韧劲狠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0)推动巡视反馈重点问题常态化整改。进一步加大巡视、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强化对需持续整改问题的跟踪调度,实行台账管理和对账销号,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加强巡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推进问题真改实改。2023年3月12日-17日举办全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中心领导讲授《如何远离职务犯罪》《依法依规经办社保业务,推动我区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保风险防控工作,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火墙》等课程,对各市、县(区)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稽核风控工作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和风险防控工作培训,要求市县经办机构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力度,杜绝职务犯罪和腐败问题发生。
2.整改监督责任落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1)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整改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把巡视整改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专门制定整改监督方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巡视整改研究部署、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移送的问题线索;联合驻厅党组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监督执纪执法协作、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审计财会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组织保障等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建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五类监督”协作机制。“组厅”联动开展巡视、审计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依规依纪对财务管理问题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并深入剖析原因,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心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对照“四个融入”要求,以啃“硬骨头”的勇气扎扎实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更好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实,发挥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和改进理论武装,压紧压实党支部抓学促学责任,不断增强理论武装实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党员干部培训班,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切实把好“两个维护”政治关口。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从严依规科学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自我革命精神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深化对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考核,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强化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成效,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把整改压力传导到各部室、各党支部,督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直接抓。严把巡视整改进度关、标准关、质量关,通过拉单对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持把督促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问题是否解决、情况是否向好作为评价标准,坚决防止敷衍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进一步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督办落实,明确目标、一抓到底。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873711;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邮编:530022;电子邮箱:qsbjgdwrsb@rst.gxzf.gov.cn。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