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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12-27 17:4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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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开展常规巡视2023年3月2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全力答好巡视整改“政治答卷”。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巡视反馈会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方案等,并专门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对照检查,厅党组成员深入检视剖析,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多次召开厅党组会、专题会调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带领全厅上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二)以上率下抓整改。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重要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带队深入南宁、桂林、钦州等地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片区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巡视反馈难点问题,推动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督促厅党组成员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督促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具体工作,带领党员干部聚力攻坚、破解难题、推动发展。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依法处置问题线索。

(三)统筹结合抓整改。厅党组坚持将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人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审计统计整改结合起来,一体谋划、一体落实,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巡视整改的强大动力,在巡视整改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人才队伍扩容提质、收入分配不断优化、劳动关系巩固提升、人社服务便捷高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厅党组工作规则、厅工作规则、人事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抓整改。厅党组健全落实“整改情况一周一报、整改台账两周一更新、整改工作一月一总结”工作机制,聚焦重点整改任务进行督导,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议,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处室、单位,及时提醒、跟踪督办,对整改工作严重滞后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加快整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职尽责,将督促指导巡视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聚焦人社领域突出问题,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使巡视整改过程真正转化为优化服务、取信于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促进全区人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坚持动真碰硬,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厅党组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分解细化形成111项整改措施,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真抓实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111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整改109项,其余2项正在稳步推进,制定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协调机制等制度措施112项。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指示精神,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补齐稳就业工作短板。

1)多措并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第一位的工作,落实稳经济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召开全区就业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推动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主要就业指标运行平稳,全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1—11月,全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8.1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7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8万人。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召开全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广开就业门路,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实施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扎实开展2023年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落实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政策。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85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10万个,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聚焦农民工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区内劳务协作,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实施农民工“点对点”送工服务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全区开行“点对点”专车专列4077次,直接输送农民工16.77万人,三季度末,全区农民工总量为144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9%;全区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293.32万人。聚焦困难人员就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密集开展服务月、服务周等活动,按季度向社会发布广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加强市场分析监测,做好求职招聘信息对接。截至11月底,全区人社部门累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6030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2)着力提升就业资金使用质效。及时按照因素分配法分配下达2023年度中央和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明确突出绩效导向,并按月调度各地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度通报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各地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对14个设区市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和服务指导,对未达到支出进度时序要求的,及时进行督促提醒。

3)全面落实落细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册、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大一次性扩岗补助、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等助企纾困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在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中设置助企纾困政策信息弹窗,及时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在政策实施期限内,实行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模式和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申即享”模式,及时办理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事项。

2.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4)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纳入设区市绩效考评范围,压实属地参保扩面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截至11月底,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65.07万人、539.29万人、635.31万人、2354.61万人。

5)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长效机制,将年度任务纳入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自治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自治区工作提醒和约谈范畴。召开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减存量、遏增量”工作推进会,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并讲话。建立自治区、市、县政府三级月调度、季调度工作机制派出工作调研组深入14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和服务指导,帮助基层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每季度对资金落实、组织参保滞后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发送工作提醒函,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截至11月底,全区已超额完成资金落实和组织参保年度目标任务。

6)研究推进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深入摸排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争取,给予广西工伤保险工作支持。

3.扎实推进人才强桂战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7)优化人才支持政策,加快政策落实落地。立足人社部门职能修订完善人才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增强我区人才政策吸引力。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10部门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专题调研,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具体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合作与开发论坛暨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合作、珠江流域用工联盟暨省际劳务协作、人社服务跨省合作、广西“数智人社”相关合作等一批重要成果落地签约。

8)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开展广西人才小高地、自治区特聘专家等重大人才项目的遴选评审。研究制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新增设立15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积极组织推进新设博士后“两站”,获批新增11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广西·中关村创业创新人才基地,新增引进20个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开展2023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分别赴北京、重庆、武汉、大连、长沙、广州等市举办现场招聘会,累计参会单位343家次,提供岗位7935个,现场接待人才8279人次,达成意向2750人次。推行服务平台专员“一对一”服务高层次人才机制,举办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办理服务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同意部区共建国家级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9)科学设置事业单位岗位,激发高层次人才工作活力。召开2023年职称改革工作交流研讨会,对评价标准、评审机制和评聘矛盾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针对相关领域职称评审需求,指导核准组建体育、档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会,将航空维修专业纳入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用好岗位总量统筹管理政策,缓解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失衡问题,降低专业技术高等级岗位空岗率,有效激发高层次人才工作活力。

4.推进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增效,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0)健全完善劳动保障制度。会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8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和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多元调解平台体系。印发《关于开展广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在柳州市等 25 个地区开展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广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协调作用,制定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并纳入集体协商工作相关内容,会同工会、企联、工商联举办全区企业集体协商竞赛和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11)指导推动基层劳动执法机构建设。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人社部门综合执法职能,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经费、车辆保障等内容纳入年度《设区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加强业务指导,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督促指导有关地市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有关规定配齐仲裁员。会同自治区总工会、高级法院赴14个市和部分县开展多元调解中心建设专题调研,与自治区财政厅、总工会联合印发《广西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强调解平台建设,充实市县调解员,缓解案件办理压力。目前,全区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98个、多元调解中心166个,市县调解员库113个,调解力量已实现全区市县全覆盖。

12)持续加强根治欠薪源头治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14个实地核查组开展2022 年度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组织开展2023年“护薪行动”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行业、新就业形态等企业开展根治欠薪工作,依法依规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立农民工欠薪案件和舆情线索处置工作专班,及时处理问题线索,办理欠薪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加强争议预防、服务八桂企业”专项活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协商机制,减少欠薪案件发生。

5.深化人社系统改革,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

1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深入部分高校、行业评议办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议指导服务工作,召开全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议指导交流座谈会,强化培训指导,促进评议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批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通过评议,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14)推动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内容纳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专项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广西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方案》,选取柳州、桂林、梧州、玉林、河池市作为整市推进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各地,帮助各类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指导技工院校紧盯区内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和市场职业(工种)需求,做好新设专业申报工作,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技能培训。截至11月底,全区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99万人次。

15)加快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召开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工作推进会,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监督管理,加大人员、技术力量投入,加快广西“数智人社”系统建设进度,及时解决系统开发、运维、数据治理和网络安全等问题,研究制定《信息系统运维制度》《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措施。优化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员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优化系统功能需求,对办结时限剩余1个工作日的设置黄牌预警,超过2个工作日予以红牌督办。

6.发挥部门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6)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实。统筹谋划职业技能培训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质效的通知》,将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作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订单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将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纳入“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并全面使用,加强工作调度,动态掌握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情况。严格落实“凡补必进、不进不补”要求,派出工作组到重点帮扶县开展调研督导,由点及面加强对市、县工作指导,推动政策落实,并强化过程监管,及时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1—11月,全区人社部门累计开展脱贫劳动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35万人次。

17)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管理。统筹协调人社、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资金,按照人岗相适、因需设岗原则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劳动力持续性收入保持稳定。会同乡村振兴、林业部门联合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排查问题,规范岗位管理。截至11月底,全区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共安置27.47万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上岗,城镇公益性岗位共安置2.29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18)加大对帮扶车间的扶持和服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补贴资金统筹使用,按规定落实带动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地租金、一次性建设补助、以奖代补等政策,扶持现有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壮大、增强效益。建立就业帮扶车间专员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就业帮扶车间发展运营遇到的困难,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就业。截至11月底,全区实有运营就业帮扶车间4289家,吸纳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6.25万人。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7.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19)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厅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听取全厅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召开全厅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组厅”联动方式,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清廉人社建设、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等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20)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厅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强化责任压力传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分析研究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举办“人社大讲堂”,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策文件制定水平”“如何远离职务犯罪”等专题讲座,开展系列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强全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年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着力防范化解政治风险、廉洁风险。

21)严格落实内部审计整改责任。厅党组专题研究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听取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完善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限期完成整改。及时调整厅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厅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新一轮内部审计工作。

8.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

22)完善政治监督机制。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党组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建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五类监督”协作机制。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实施方案,每季度向厅党组和自治区社保中心党委发函列出政治监督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要求、巡视反馈意见和审计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以及“两金一试”等重点领域、各项评审、采购等关键环节等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以“组厅”联动方式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3)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坚持依纪依规依法,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要求处置问题线索,对近年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深入分析研判、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拓展信访举报渠道,深入社保中心办事窗口、信访接待室了解群众办事和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对南宁、桂林、贵港、梧州、贺州等市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和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4)提高机关纪委监督能力。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定期开展会商,研究机关纪委建设,推动机关纪委落实全年重点工作,加强对机关纪委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开展政治监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加大业务“传帮带”力度。举办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持续提升人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

9.强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25)加强重点业务领域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全区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举办全区社保基金监管人员综合能力培训班,召开社保基金重大案件暨风险防控分析会,印发《全区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建立社保基金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参与监督。召开全区社保基金安全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并讲话。组织开展社保基金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管理暗访暨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服务指导、推动整改落实等活动,依法清退、追回违规使用基金,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10.强化“四风”问题纠治。

26)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情况”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做好“改文风提质效促落实”工作的通知》,推进“改文风提质效促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公文文稿校核机制,按季度通报全厅公文办理超时、错情等情况,切实提高公文办理时效、质量。

27)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整改。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全面梳理排查,落实整改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监督检查,举一反三,补足短板,建立健全《窗口岗位轮岗办法》等制度措施,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建工作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28)全面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厅党组及时修订印发《厅党组工作规则》《厅工作规则》,并认真贯彻执行。制定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财务预算、重大项目和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厅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指导厅属单位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29)推动组建社保中心党委。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安排,积极推动组建新一届社保中心党委(纪委)。

30)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召开厅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支部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谈心谈话,把制度落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1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3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厅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强化厅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凡提四必”,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2)严格执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规定,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履职尽责情况和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确保年度考核结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33)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制度,持续开展“人社大讲堂”系列讲座,着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

1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

34)压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厅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召开全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厅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做起,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印发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及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落实班子成员调研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党建联系点或分管处室、单位党支部调研指导,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5)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印发《全厅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持续打造人社工作“十大亮点”品牌,我厅获评自治区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先进集体,顺利通过2023年度全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复核,成功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

36)强化机关党委监督指导作用。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各党支部规范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切实压紧压实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通过“组厅”联动方式,对党建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三会一课”不打折、不走样、规范执行到位。

(四)推进巡视、审计整改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37)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按月开展工作调度,牵头做好沟通协调,落实部门联动和项目联审工作机制,加快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截至目前已发送工作提醒函21份,电话督查指导2次,到各设区市全覆盖专项服务指导2次,深入70多个县区开展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督促市县加大整改力度,帮助协调解决审计反馈问题。

38)着力解决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厅党组对巡视、审计指出的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深入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按月调度各地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各地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厅本级长期挂账项目逐项进行核查,按旬调度整改情况。

39)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巡视、审计整改监督方案,两次对党组(党委)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专题检查。督促党组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推动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深化专项监督,把巡视、审计整改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入市县督导审计整改和社保基金案件办理情况,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坚持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厅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结合主题教育,加强上下衔接联动,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成效推动全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认识,扛牢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厅党组带头做起,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拧紧压实“责任链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把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中,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人社系统落实落地。

(二)持之以恒,全面完成整改。严格对标对表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紧盯整改重点,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完善整改台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尚未全部完成整改的,逐项督办、一抓到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主动开展“回头看”,做到“销号不销责”,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持续推进和长期坚持的,巩固拓展好整改成果,防止出现前紧后松的情况。

(三)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强化标本兼治,深化系统管理,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片领域”。系统梳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人社服务管理监督效能。对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分析原因、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织密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筑牢人社领域安全堤坝。

(四)转化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巡视整改的出发点、落脚点,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推动人社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把全区人社事业发展放到全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聚焦“稳就业、强保障、聚人才、促和谐、优服务”职能职责,以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办法破解制约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快构建人社领域新发展格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702283;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邮编:530022;电子邮箱:zzqrstjgjw4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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