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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9-18 15:4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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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直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以赴解决第三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S20181743),我局通过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梳理简化证明材料等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用数据共享,减免办理社保业务证明材料

201891日起,我局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自治区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自治区民政部门提供的火化证明;自治区公安部门提供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自治区法院提供的宣告死亡证明。

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在办理报销生育保险和死亡注销领取丧葬补助等事项时,我局能够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到信息的,参保单位或个人无需再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死亡证明材料。

无法查询到信息的,我局出具一次性告知,请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原发证机构核实补录信息,或按原方式向我局提供纸质材料。对于参保人按原方式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死亡证明纸质材料的,我局予以受理。

二、全力推进社保卡直接结算,方便群众及时报销医疗费

我局将进一步推进社保卡在自治区范围内门(急)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药店购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率,进一步解决参保人员跑腿报销问题。参保单位或个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我局将通过全国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和广西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无需参保单位或个人到就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确认盖章。

参保人异地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的,我局将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含异地)申报服务指南”(见附件)统一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参保人员可通过扫描“受理回执单二维码”查询办理进度。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待遇资格认证

全区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待遇领取人员每年生日当月至次年生日当月的时间内,以任何方式完成一次资格认证视同通过年度认证。一是推行电子化认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广西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12333手机客户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老来网手机客户端(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待遇人员)、人脸识别认证终端等电子化方式进行自主认证。二是对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有困难的参保人,可选择居住地附近的村(社区)、乡镇劳动事务所、社会保险经办网点进行认证。三是对高龄、异地居住、行动不便、伤残等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可通过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社区、用人单位或现管理单位上门认证,或向我局预约上门认证等方式进行。

此次涉及的证明材料的调整,请各单位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和服务指引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群众办事指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含异地)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9月14

 

 

 

 

抄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民政厅,卫生计生委;厅法规处,信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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