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启动2021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以培训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规范管理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培训能力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300-5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3.面向企业(包括企业内部)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师资队伍
有符合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项目合作
申报项目单位与至少3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工种)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经所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后,报送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候选单位经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下拨资金。
申报材料
(1)《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提供PDF版和纸质版。
(2)《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供PDF版。
(3)《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供Excel版。
(4)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盖骑缝章后提供PDF版。
人社部门可查询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全国技术能手、广西技术能手等材料无需提供。
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放入一个文件夹(如图所示),制成压缩包后,命名为“单位名称-申报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请报送至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
地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原社保大厦)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60507
电子邮箱:gxjgjys01@163.com
资金使用
财政分别给予每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所申报的专业(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
项目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落实本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制定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咨询电话
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可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系电话:0771-5861460、588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