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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丨贴心!广西社保持续推进老年人关爱服务

  • 发布时间:2021-03-05 16:3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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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从优化大厅服务以及开展就近服务、减证免办服务、快办服务、上门服务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到、更贴心、更便利的服务。

优化大厅服务

开通“网上办”“掌上办”的公共服务事项的同时,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线下服务方式,严禁“一刀切”“单条腿”。办事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提供24小时服务,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建立预约服务制度,提供电话和现场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老年人错峰办理业务。依法接受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服务申请,在服务中避免循环证明,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对外业务咨询电话,电话号码有调整时及时更新发布,安排专人接听答复咨询业务。受理12333等咨询热线转办的咨询业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答复。及时更新完善针对老年人业务办理的问答知识库。提供少数民族语言咨询服务,方便少数民族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

开展就近服务

推进第二批公共服务事项全区异地通办,力争2021年底实现85%的事项全区异地通办。梳理第二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加快接入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2021年“跨省通办”目标任务。

加大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力度,优化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银行账户激活等服务。同时,完善线上申领补换和邮寄服务,线下加强主动沟通,主动服务,引导帮助老年人领用电子社保卡。

完善“村级服务平台”功能,让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办理社保业务。

开展提醒服务

通过短信、电话、上门等方式,开展申领社保卡、申领待遇、社保关系转移、发放待遇、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事项提醒服务。

开展减证免办服务

推动免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等死亡待遇申领和核定,要结合跨部门共享的人员死亡等数据,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并通过待遇进卡服务,提高待遇发放效率。

推动资格认证免办。统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交通、医保、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充分利用部级下发的比对信息,寓认证于无形,提高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免办服务比例。

推进快办服务

梳理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确保全区“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落实到位。完善“一件事”打包办事项清单,推动更多关联事项打包办。同时,推动更多事项从限时办结转为即时办结,力争将所有社保服务事项纳入“快办”,实现“政策找企、政策找人”。此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彻底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推动所有事项“简便办”。

提供上门服务

对高龄等行动不方便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卡办理等上门服务,特别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主动联络、优先提供上门服务,并建立服务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开展培训服务

依托基层服务平台,联合合作银行、老年大学等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提升活动,引导老年人操作智能终端办理社保业务。此外,社保部门要将服务意识、服务流程、服务礼仪等作为工作日常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倡导尊老爱老敬老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做好宣传服务

加强社保政策和服务方式的宣传,特别是要宣传针对特殊人群的关爱政策,让群众知晓从哪办、怎么办、找谁问。采取适合老年人了解信息的图文、视频、音频方式开展宣传,必要时提供面对面的指导服务措施,加强对智能化服务运用及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让老年人敢用、能用、会用智能技术。

开展评价服务

落实服务“好差评”制度。采取措施,方便老年人通过信箱、电话、微信公众号、电子评价器等多种途径,对社保服务进行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水平,并及时向老年人进行反馈。


来源:自治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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