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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保中心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议

  • 发布时间:2024-07-19 11:53:00
  • 来源:自治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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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社保中心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警示教育大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治区社保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罗俊鑫主持会议并讲话,驻厅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通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党的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怎样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作为自我约束的戒尺和监督执纪的准绳,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鉴,坚持用六大纪律“党纪标尺”校正思想和行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严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组织观念,严守组织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切实维护党组织领导。严守廉洁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始终不越“雷池”、不“红线”、不破“底线”。严守群众纪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促改革、保发放、抓扩面、强监管、防风险、优服务”职能职责,把社保领域惠民便民利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用心用情做好服务参保群众的各项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自觉做贯彻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将严守工作纪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落脚干事创业上。严守生活纪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做到在无人之时常自律,于细微之处时常自省,做一个严守生活纪律的正派人。

    会议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促,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动力和成效,深化社会保险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强化推进清廉社保建设提质增效的政治自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作风建设1+3专项行动和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增进民生福祉的工作动力和成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抓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宣传贯彻等重点任务,切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水平的工作动力和成效,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全区通办”“跨省通办”等“一体化”经办格局,不断拓展跨省“社保通”合作范围,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更省心、更顺心、不闹心。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压紧压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始终将政治建设牢记于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将作风建设严抓于手,结合此次警示教育,突出以案促学、以案说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不想腐的内在自觉。始终将责任落实于肩,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社保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考虑,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工作合力。



    中心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和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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