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因休产假、婚假 ( 含按有关规定申请延长的产假、婚假假期 )当年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单位可在其产假、婚假期满后安排补休年休假 。
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09〕108号)第十一条。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