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方面的政策规定。但是,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能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09〕108号)第三条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