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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工资条吗?

  • 发布时间:2025-05-28 09:03:00
  •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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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用人单位

必须发放工资条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02

工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吗?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

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

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03

能用实物代替工资吗?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04

劳动者离职,

工资应当什么时间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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