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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一般应如何安排?

  • 发布时间:2025-05-30 10:21:00
  •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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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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