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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支付给参保职工吗?

  • 发布时间:2018-10-25 10:14: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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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参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得重复享受。生育津贴发放后,缴费基数由变动,生育津贴不再增加或扣减。对产假期间发放的工资标准有疑义,可咨询劳动监察大队。
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女职工参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对产假期间发放的工资标准有疑义,可以咨询工资福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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