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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4年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0-13 21:26:00
  • 来源:自治区“三支一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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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4年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的通知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根据《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180号)精神,为了解各地需求,确保招募人员数量适中、素质优良。现就征集2014年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岗位要求

(一)重点征集范围

1、乡镇(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改革的医疗卫生岗位;

2、乡镇(街道)农技、农机推广岗位;

3、乡镇(街道)劳动事务保障机构经办岗位;

4、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党政办不在征集范围)。

(二)岗位设置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

2、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2014年毕业及择业期(2012年—2014年毕业)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全区4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医学类和植物生产技术类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二、征集数量

2014年全区“三支一扶”计划预计招募约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各市要统筹精选岗位信息,全市申报招募人数要控制在40人以内。

三、征集时间

20142172014315

四、工作流程

(一)摸底调查。310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本辖区内发放岗位需求征集明细表(见附件2)开展需求摸底调查,汇总成需求征集汇总表(附件3),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岗位申报。315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信息审核后,登录广西三支一扶网申报系统录入,在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详实后,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三)岗位发布。4月中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汇总审核并报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设置服务岗位。县(市、区)人社局部门征集岗位,要充分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就业率、服务单位提供待遇和食宿等条件,坚持“一承诺二不准四优先”原则,即:一承诺,服务单位承诺给予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400元,并确保其总体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在职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水平。二不准,党政机关及县以上事业单位不准设置岗位、不准设置性别和籍贯条件;四优先,有空编的乡镇用人单位优先、有改革试点任务的乡镇卫生院优先、解决食宿单位优先、能将生活补贴列入县财政预算并统一支付的优先。

(二)统筹服务基层项目。今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仍暂不设置中小学支教岗位。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与组织、教育、共青团部门沟通,做好与其他服务项目的统筹实施工作,做到人员合理布局,形成促进基层事业发展的合力。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县(市、区)财政支持;要积极发动辖区乡镇事业单位根据《三支一扶招募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申报岗位需求;支医类和植物生产技术类岗位分别由卫生厅、农业厅另行文征集,并报市三支一扶办统筹上报。各市人社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区征集岗位工作,严格把关,及时报送。

咨询电话:0771-5536172   5862250

技术咨询电话:0771-5505047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217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