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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社砥砺奋进的五年】 五年来,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

  • 发布时间:2017-10-30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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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社砥砺奋进的五年】 五年来,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

    连续上调养老金、建立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通道、实现异地就医结算、降低社保费率等一系列看得见、可感受的社保民生举措,印证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越来越有保障成为群众共同的感受。

社保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通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益。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截至2016年底,广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99.32万人,年均增长 5.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72.03万人,年均增长2.8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30.71万人,年均增长3.8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65.71万人,年均增长0. 47%,失业保险283.71万人,年均增长3.91%;工伤保险374.07万人,年均增长4.61%;生育保险319.59万人,年均增长5.84%。截至20178月底,全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681万人。

 

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开始到2017年实现连续13年上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的1518元增加到2016年的2182元,年均增长10%

二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启动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90元。

三是大病保险全面覆盖广西所有城市,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四是全区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由2012年末的705元提高到2016年末的1004元,增长299元,年均增长9.24%

五是工伤保险基本实现职

业人群全覆盖,2012年至2016年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年均增长10.33%

六是2016年生育保险生育待遇水平达到16740元,比2012年增加了8756元,年均增长109.7%

 

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系列惠民惠企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我区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33号)等惠民惠企政策。


 

政策内容涉及在一定时期内在全区范围内对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允许困难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执行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费率政策、继续实行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和继续实施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等。仅降费率每年共为企业减负近60亿元。

社保经办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2015年率先在全国完成14个市、94个县“五险合一”社保局的组建。2016年完成全区1254个乡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机构、人员、场地、设备、网络”五到位标准。2017年大力推进全区14268个行政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流程、有网络、有经费”六有标准建设社保就业服务窗口,有效构筑自治区村五级社保就业服务平台。


 

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截至20179月,全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718.58万。全区已有2335家定点医院、4279家定点药店实现互联互通,分别占全区总数的92.07%94.52%,覆盖所有市县和绝大部分乡镇。

参保人持有社会保障卡在全区范围内均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与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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