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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称评审向三类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 发布时间:2014-11-14 17: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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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称评审向三类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工业园区、成长型高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和评审有特殊政策

 

在全区职称工作会议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业务培训会上获悉,广西职称改革工作发挥职称工作导向性作用,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倾斜于工业园区、成长型高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和评审。

为鼓励工业园区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广西从去年开始对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工业)园区以及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范围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为加快区内重点综合性高校建设进度,打破现有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制约,增加成长型高校对人才的吸引力,广西选取北部湾大学和广西科技大学作为试点,实行特殊的职称评审程序。即对高校拟引进的区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未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情况下,可以学校同等人员身份参加副高以上相关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可保留两年,在两年内调入的,则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人员同时必须与试点高校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如超过两年仍未调入的,则评审结果失效。

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历来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且人才分布不均衡,为有效缓解这一状况,广西专门出台了两个倾斜政策。一是加大对乡镇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政策倾斜力度。对有岗位空缺的乡镇单位,在职称评定时,其参评人员可获得优先通过权。二是引导县级以上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应聘乡镇企事业单位空缺专业技术岗位。即县级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未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情况下,以乡镇同等人员身份参加评审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申报单位所在乡镇同等身份人员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如评审通过,则评审结果保留两年,在两年内调入乡镇单位工作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人必须在申报单位服务最少3年;若超过两年仍未调入的,则评审结果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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