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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基层司法调解员莫运福

  • 发布时间:2014-11-14 17: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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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基层司法调解员莫运福

 

他是一名基层司法调解员,也是梧州市蒙山县黄村镇的名人。

他叫莫运福,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所长。在基层工作的36年中,他从事多个行业调解工作29年。

多年来,为化解一桩桩将要激化的矛盾,挽救一个个将要破裂的家庭,莫运福走遍镇里每个山冲旮旯,帮助群众调解各类纠纷,做到事事有依据、桩桩有结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被群众称为“化解矛盾的医生”、“办实事的老黄牛”。

1 半路出家 以苦为伴

在农村,司法调解工作是一个许多干部避之不及的“苦差事”。2004年,已近知天命年纪的莫运福,受命调入镇司法所。在组织征求意见时,他没有多说什么,接下了重担。

干什么都要干到最好,是莫运福一大特点。半路出家的他,深知法律功底薄,业务不精,于是潜心学习。不到半年,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各自然村的村规民俗,都了然于心。上任第一年,就从“门外汉”成长为司法调解的一把好手。

《人民调解法》把人民调解的范围界定为“民间纠纷”,意指,调解结果的最高境界应达到“以和为贵”。

2009年,正是林改第一年,山林纠纷不断。410,黄村镇百合村清江松柏九个生产组一些不知情的村民听信个别人的指使,举着“还我青山,还我绿水”的旗子来到政府,情绪异常激动,要求政府立即归还百合林场给青江九个生产组。

接到报告,莫运福急忙从20公里外的另一个调解现场赶回。一到现场,他立即向村民宣讲起有关的林改法律和政策,听到他对涉事山林的来龙去脉和权属的历史变迁,如数家珍,部分提出无理要求的村民哑口无言。随即,莫运福又对另一部分确实存在纠纷的群众进行动员、疏导和调解。经过一番交流,大部分村民明白了要解 决纠纷,唯一途径必须通过法律程序。看到村民情绪逐渐稳定下来,莫运福又急忙投入到现场调查中,他向一些老党员、老村干和人大代表了解山林历史、纠纷的焦点所在,多次与双方进行调处和解释,促使他们签订和解协议。

在莫运福的努力之下,蒙山县林改期间规模最大、最棘手的林权纠纷得到平息。

多年的调解经历,让莫运福明白,任何一件纠纷的调解过程,都是一个沟通当事人双方心理、融洽双方感情的过程。

2 莫氏秘方 春风化雨

基层工作责任重,压力大。长期高强度工作,使莫运福身患高血压、胆囊炎、风湿病等病。

2012 4月的一天,莫运福因胆囊炎发作,前往蒙山县医院治疗。刚到医院门口,就接到黄村黄某打来的报案电话:“莫所长,明觉村孙屋组孙某把我家袓坟里装骨骸的金斗挖了起来。这事儿我先找你调解,讨个说法,否则我铲平孙家!”案情就是命令,莫运福立即赶到现场,向知情村民、老党员、老村干进行询问,向知情村干了 解情况,很快掌握了事件原委。在调解庭上,他左手捂着因胆囊炎发作异常疼痛的肚子,右手做着记录,一边还苦口婆心地劝说冲突双方。看到莫运福带病坚持工作,冲突双方感动了:“莫所长痛成这样还在调解,我们怎么好意思不听劝呢?”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握手言和。

就是在这样化解一桩 桩纠纷的实践过程中,莫运福摸索形成了一套“莫氏调解法”。如,针对文化程度不高、脾气暴躁的当事人,采取“冷却降温,春风化雨”法;针对固执己见、好钻牛角尖的当事人,采取“换位思考,彼此退让,逆向思维法”;针对胡搅蛮缠、死不认账、心存侥幸的当事人,采取“扶正驱邪,案例引导法”;针对注重哥们义 气、亲情友情的当事人,采取“亲情解怒,亲友疏导,政策法律攻心法”。

多种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法,使黄村镇各类纠纷事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009 年以来,莫运福所在的黄村镇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8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5%,成功化解群众上访40起,避免了民事 纠纷向刑事案件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了他上任时定下的无因民间调解纠纷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械斗事件、无上访事件、无自杀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

3 倾力栽培 星火燎原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要想把工作做好,让黄村镇百姓生活得幸福安康,莫运福意识到,单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为了让星火燎原,他重视培养所里年轻调解员和各村村干,让他们成长为司法调解工作的生力军。

下乡时,莫运福总是带着所里年轻人,手把手地教他们:作笔录时要认真思考,分析问题时不能轻易下结论,在分析和判定结果之前,要先听听当事人双方的意见。

一次,百合村松柏组吴某与韦某争一块拥有508棵松树的林地所有权。吴某说,松树是父亲生前种下的,有20年树龄;韦某说,松树是母亲种下的,树龄有30 年。由于双方都拿不出有效证据,争议在村调委会及镇林业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后,申请镇调委会调解。为此,莫运福和所里一位年轻调解员一同赶赴现场。经过详细了解,莫运福对调解方法已心中有数,但还是让年轻调解员先分析判断。最后,这位年轻的调解员在莫运福的提示和帮助下,运用所学知识和缜密分析判断,组织 双方当事人到林地现场,当众锯下两棵树,通过查看年轮确定了树龄,令恶意一方无言以对,当众认错,成功化解了又一起民事纠纷。

进入司法系统后,莫运福发现基层司法知识知晓率低,急需充电。他就利用工作稍空闲时段,下乡入村,组织村干进行调解的业务宣讲和培训。如今,黄村镇每个自然村屯都培养出1-2名村干调解员,镇里的多起纠纷均化解于他们之手。2004年以来,该镇司法纠纷逐年递减,从最初每年80-160多件,减少到2012年 的66件,2013达到历史新低,只有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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