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基层司法调解员莫运福
他是一名基层司法调解员,也是梧州市蒙山县黄村镇的名人。
他叫莫运福,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所长。在基层工作的36年中,他从事多个行业调解工作29年。
多年来,为化解一桩桩将要激化的矛盾,挽救一个个将要破裂的家庭,莫运福走遍镇里每个山冲旮旯,帮助群众调解各类纠纷,做到事事有依据、桩桩有结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被群众称为“化解矛盾的医生”、“办实事的老黄牛”。
1 半路出家 以苦为伴
在农村,司法调解工作是一个许多干部避之不及的“苦差事”。2004年,已近知天命年纪的莫运福,受命调入镇司法所。在组织征求意见时,他没有多说什么,接下了重担。
干什么都要干到最好,是莫运福一大特点。半路出家的他,深知法律功底薄,业务不精,于是潜心学习。不到半年,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各自然村的村规民俗,都了然于心。上任第一年,就从“门外汉”成长为司法调解的一把好手。
《人民调解法》把人民调解的范围界定为“民间纠纷”,意指,调解结果的最高境界应达到“以和为贵”。
2009年,正是林改第一年,山林纠纷不断。
接到报告,莫运福急忙从20公里外的另一个调解现场赶回。一到现场,他立即向村民宣讲起有关的林改法律和政策,听到他对涉事山林的来龙去脉和权属的历史变迁,如数家珍,部分提出无理要求的村民哑口无言。随即,莫运福又对另一部分确实存在纠纷的群众进行动员、疏导和调解。经过一番交流,大部分村民明白了要解 决纠纷,唯一途径必须通过法律程序。看到村民情绪逐渐稳定下来,莫运福又急忙投入到现场调查中,他向一些老党员、老村干和人大代表了解山林历史、纠纷的焦点所在,多次与双方进行调处和解释,促使他们签订和解协议。
在莫运福的努力之下,蒙山县林改期间规模最大、最棘手的林权纠纷得到平息。
多年的调解经历,让莫运福明白,任何一件纠纷的调解过程,都是一个沟通当事人双方心理、融洽双方感情的过程。
2 莫氏秘方 春风化雨
基层工作责任重,压力大。长期高强度工作,使莫运福身患高血压、胆囊炎、风湿病等病。
2012 年4月的一天,莫运福因胆囊炎发作,前往蒙山县医院治疗。刚到医院门口,就接到黄村黄某打来的报案电话:“莫所长,明觉村孙屋组孙某把我家袓坟里装骨骸的金斗挖了起来。这事儿我先找你调解,讨个说法,否则我铲平孙家!”案情就是命令,莫运福立即赶到现场,向知情村民、老党员、老村干进行询问,向知情村干了 解情况,很快掌握了事件原委。在调解庭上,他左手捂着因胆囊炎发作异常疼痛的肚子,右手做着记录,一边还苦口婆心地劝说冲突双方。看到莫运福带病坚持工作,冲突双方感动了:“莫所长痛成这样还在调解,我们怎么好意思不听劝呢?”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握手言和。
就是在这样化解一桩 桩纠纷的实践过程中,莫运福摸索形成了一套“莫氏调解法”。如,针对文化程度不高、脾气暴躁的当事人,采取“冷却降温,春风化雨”法;针对固执己见、好钻牛角尖的当事人,采取“换位思考,彼此退让,逆向思维法”;针对胡搅蛮缠、死不认账、心存侥幸的当事人,采取“扶正驱邪,案例引导法”;针对注重哥们义 气、亲情友情的当事人,采取“亲情解怒,亲友疏导,政策法律攻心法”。
多种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法,使黄村镇各类纠纷事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009 年以来,莫运福所在的黄村镇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8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5%,成功化解群众上访40起,避免了民事 纠纷向刑事案件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了他上任时定下的无因民间调解纠纷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械斗事件、无上访事件、无自杀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
3 倾力栽培 星火燎原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要想把工作做好,让黄村镇百姓生活得幸福安康,莫运福意识到,单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为了让星火燎原,他重视培养所里年轻调解员和各村村干,让他们成长为司法调解工作的生力军。
下乡时,莫运福总是带着所里年轻人,手把手地教他们:作笔录时要认真思考,分析问题时不能轻易下结论,在分析和判定结果之前,要先听听当事人双方的意见。
一次,百合村松柏组吴某与韦某争一块拥有508棵松树的林地所有权。吴某说,松树是父亲生前种下的,有20年树龄;韦某说,松树是母亲种下的,树龄有30 年。由于双方都拿不出有效证据,争议在村调委会及镇林业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后,申请镇调委会调解。为此,莫运福和所里一位年轻调解员一同赶赴现场。经过详细了解,莫运福对调解方法已心中有数,但还是让年轻调解员先分析判断。最后,这位年轻的调解员在莫运福的提示和帮助下,运用所学知识和缜密分析判断,组织 双方当事人到林地现场,当众锯下两棵树,通过查看年轮确定了树龄,令恶意一方无言以对,当众认错,成功化解了又一起民事纠纷。
进入司法系统后,莫运福发现基层司法知识知晓率低,急需充电。他就利用工作稍空闲时段,下乡入村,组织村干进行调解的业务宣讲和培训。如今,黄村镇每个自然村屯都培养出1-2名村干调解员,镇里的多起纠纷均化解于他们之手。2004年以来,该镇司法纠纷逐年递减,从最初每年80-160多件,减少到2012年 的66件,2013达到历史新低,只有58件。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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