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广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截止2015年6月底,县(市、区)以下公务员已有25858人享受上一职务层次工资待遇,把党和国家对基层公务员的关怀尽快落到实处。
一是及时部署。中央政策颁布不到一个月时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就下发了《关于广西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5]9号)。2月12日,召开全区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原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组织部部长周新建同志对广西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春节前后,各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区市县三级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根据职级晋升条件,迅速启动筛选干部名册、查阅干部档案、核对干部任职文件、工资级别和年度考核结果等调查摸底工作。
二是及时明晰政策。针对基层摸底调查反映出来的300多个问题,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整理为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奖惩、程序、时间、地方政策和实施范围等6大类。在认真研究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编印3期工作简报,对各地反映的任职年限如何计算、时间节点如何把握等问题逐一进行了明确的解答,作出具体的规定,统一操作标准,制定了《公务员晋升职级审批表》等5个文本,全区统一按此文本办理职级晋升审批。
三是加强检查督导。为了实施工作的平稳推进,3月初,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4个联合督查组赴全区各地督查。各督查组以市为单位,对其所属的县(市、区)进行集中督查,并分别选取1个县现场督查。从4月份起,建立制度实施进展情况统计月报表制度,各市在月初汇总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地在推进制度落实中出现的带倾向性问题,自治区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指导全区工作的开展。(广西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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