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人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担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时刻对标对表,将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细化为人社部门的具体行动,全力推进全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 绩效考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2018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1-11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0.1万人,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4.57%;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6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4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4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71.98%。11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36%,比控制目标低个2.41百分点。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71.77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37.23%。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11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689.16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1871.37万人)、5118.03万人、320.8万人、410.9万人、363.07万人;基金征缴收入分别为4236671.3万元、1983669.93万元、176486万元、126860.7万元、111173.2万元,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区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3990.47万人,完成自治区计划的99.02%。
(三)积极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智工作。
1-11月,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14740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34%。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2337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94.75%。完成2018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评选推荐工作,目前已经报送国家人社部审定;组织开展第七批特聘专家遴选工作,共遴选出26名特聘专家;完成第二十一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选拔评审工作,共评选了30名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做好人才小高地、特聘专家、博士后年度专项经费分配划拨工作,共划拨资金5791万元。
(四)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区共组织各类人事考试15大项,参加考试总人数超45万人次。其中,2018年度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17个自治区直属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478个职位、8094人,报考23.2万人,资格审查通过20.9万人,缴费20.03万人,实际参加考试17.8万人(参考率88.9%),共录用7546人。扎实做好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贡献人选评选推荐工作,我区韦焕能同志荣获“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贡献奖”,并赴北京参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组织实施2018年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全区共13个市(桂林市除外)参加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全区笔试报考人数共143729人,设13个考区,110个考点,4416个考场。
(五)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积极稳妥做好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工作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区14市,各市选择一个县探索开展基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各试点市和公立医院根据“两个允许”的精神,大胆创新,探索出形式多样的改革模式,如“柳州固定比例奖励模式”、“区直医院动态奖励模式”、“桂林灌阳县乡医共体模式”,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广大医护人员收入得到提高,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调整了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增长了20%。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3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80.84%,调解成功率65.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均按时间进度要求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创新和亮点
(一)人社扶贫行动成效显著。一是实施就业扶贫和技能扶贫。通过深化粤桂劳务协作、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以及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和扶贫车间建设等有力举措,促进全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7.67万人次。同时,持续抓好技工院校与贫困县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精准职业培训工作。2016年以来,全区共有14598名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培训,8711人完成培训,共5804人与企业签订就业合同实现就业,2095人继续升学。精准职业培训计划实施5年,预计将有2万多名“两后生”直接受益。二是推进社保扶贫。我厅制定出台多个社保扶贫政策性文件,特别是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的方式,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累计提高10%。还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的举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出院结算时,个人自付费用不高于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10%;患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个人自付费用不高于门诊医疗费用总额的20%,其他费用由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在“一站式”信息系统内直接结算,切实解决贫困患者就医费用报销手续繁琐的问题。三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对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240.04万名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每人100元,代缴总金额达22138.53万元参保率达到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含)符合领取待遇人员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人社保障服务有效有力。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截至11月底,为企业减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费37.77亿元,切实帮助企业降低人力资源成本。1--11月,全区共发放稳岗补贴2.53亿元,惠及8228家企业及90.4万名职工。创新开展“培训券”试点工作,解决以往技能培训和企业需求脱节的问题。目前在柳州、贵港市先试先行,今年以来全区共下达“职业培训券”资金950万元。同时,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采取企业和学校共同培养学徒的模式,提高技能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目前,全区有25家公司1750多人参与试点工作,为企业支出培训资金500万元。截至10月底,全区开展职业培训共培训14.5万人。
(三)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全区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牵头制定更多创新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新增就业岗位。着力抓好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工作,完成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安置任务,推进众创基地建设。截至11月底,全区累计新增就业岗位81579个,累计发放新增岗位社保补贴8145万元;目前全区创业孵化基地达239个,入驻孵化项目11609个,直接带动就业6.15万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全区参赛人数达2.18万人,现场颁发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大赛技能水平证书1.28万本,带动岗位练兵20多万人。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创新推进社保“一门式”改革,通过合机构,将服务大厅和多个窗口进行整合,把原来需要跑多个窗口办理的业务,整合为一个综合窗口办理;同时再造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确定办事标准,并推行网上办事,让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五)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全国领先。广西作为全国首批整体接入省份之一,15个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整体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今年继续扩大医疗机构范围,异地就医结算向基层倾斜。截至11月末, 全区已有2519家定点医疗机构、6300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了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100%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全区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达1834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六)创新人才政策举措,助力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积极推动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将评审权直接下放至全区各高等学校。二是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今年首次组织开展了广西第一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初步审核通过340名人选,通过落实相应人才待遇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还组织举办了“海创展”“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成功展”等高层次人才服务活动,为我区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和人才项目。三是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共投入资金1.835亿元,建立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3个,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共66个。组织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有3名选手入围国家集训队。我区还摘取全国数控技能大赛21个奖项。
(七)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新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办法。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桂人社规〔2018〕20号),解决人才引进和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聘岗位不足等需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我区贯彻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实施意见,启动聘任制公务员实施工作。二是落实关心关爱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先后在我厅上报的《我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创新招录方式,对艰苦边远地区招录人员时采取适当降低学历条件、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等倾斜措施,确保基层单位能招录到公务员。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我厅与有关部门研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稳步提高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同时,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调整了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增长了20%。收入分配进一步向乡镇基层倾斜。
(八)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我区与全国社保理事会合同约定委托投资运营的400亿元基本养老金全部到位,2018年前三季度预计实现投资收益10.89亿元,是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的2.42倍。此外,我区采取协商优惠利率或调整优化存储结构等方式,积极探索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径,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通过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和开展欠薪预警惩戒等一系列“组合拳”,取得实效,获国家部际联席会议肯定,广西在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到10月末,全区主动巡查各类用工单位4.26万户,共追回农民工工资1.54亿元,涉及农民工1.15万人。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金额、涉及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0%、83%、85%。
(十)深化养老保险改革,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印发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缴费补贴激励机制、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从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央要求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108元;从2018年7月1日起,自治区财政再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8元提高至116元,同时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每人每月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5元,惠及全区领取待遇人员约618.5万人,其中65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482.9万人。
(十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全部行政村。围绕“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开展,大力推进行政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我区完成建设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4268个,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100%,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通的公共就业、社保网络服务平台联网,能够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的就业、养老、医保等服务,位居全国前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直通“最后一公里”已初步实现。
三、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
(一)就业工作方面。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高校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就业期望值和市场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对就业形势产生一定压力。由于摩擦带来的影响存在滞后性,预计其影响将会逐步显现,可能对广西就业形势产生压力。
(二)社会保险方面。扩面征缴难度加大。受当前市场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我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尤其是私营、民营企业用工不规范,参保意识不强。
一年来我厅工作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我们还有许多不足,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准确理解把握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赋予人社部门的各项新任务新举措,不断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