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广西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以推进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享受社保经办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办事不出村”3个100%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全区社保经办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较好成效。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广西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8个综合评价好的省区之一。2019年2月,广西在全国社会保险扶贫推进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上作经验发言。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年,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我区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特别是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工作上狠下功夫,坚决完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不漏一人的参保目标。截至9月底,广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36.18万人,目前已完成全部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的核实工作,核实率为100%,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数为450.11万人,60周岁(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待遇人数96.05万人。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
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积密网”的要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全覆盖。
(一)排查比对促识别,摸清应保未保人数。为摸清全区贫困人员参保情况,我们以人社部扶贫平台数据、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并结合政府共享数据信息平台实时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对排查出来未参保的数据逐个核实,并且上门为符合条件未参保的贫困人员协助办理参保业务。
(二)压实责任促落实,汇聚力量破解难题。2016年以来,广西相继把“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60周岁以上(含)享受养老待遇”纳入广西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市县扶贫成效的考核指标,明确县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把社保扶贫目标任务上升到各级党委政府层次面来落实和考核。
(三)精准扩面促参保,逐人登记保“入网”。针对应保未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我们以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作为支撑,进行大数据分析,并有针对性地精准扩面,将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全民参保计划。我们还实时向各市推送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参保人员信息,实时监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情况,并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逐村逐户上门服务,办理参保缴费,实现精细服务。通过精准扩面,有效提高了贫困人员的参保率,截至2020年7月底,全区450.11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100%。
全面推进“精准滴灌”帮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享受社保经办扶持
针对贫困人员保障能力薄弱、容易返贫等问题,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保经办“精准滴灌”帮扶,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保险的温度。
(一)不断扩大贫困人员代缴范围。从2014年起,广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等7类人员,由政府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18年,我们联合财政、扶贫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扶贫政策的通知,将代缴范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7类人员,扩大到建档立卡脱贫后扶持期内的人员,并对2014、2015年退出户实行差异化缴费政策,由各地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扶持代缴,切实减轻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负担。
(二)落实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是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后在扶持期内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行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脱贫后不在扶持期内的脱贫人口和退出户家庭人口实行差异化缴费政策。截至9月底政府应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327万人,代缴保费金额3.2亿元。二是严格落实年满60周岁贫困人口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对接当地扶贫部门,将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与业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全面掌握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领取待遇情况,对 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凡是符合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贫困人口,按照要求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截止7月底,60周岁(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待遇人数96.05万人,实现100%发放。
(三)做好人户分离和外出务工贫困人口参保工作。一是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积极动员区内户籍地与认定地不一致的贫困人口转移户籍。按照贫困人口的意愿,贫困人员身份认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相互配合,实行户籍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政府代缴政策,户籍地在广西以外的人户分离贫困人员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扶贫信息平台上报至部中心进行协调参保,目前户籍地在外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已全部推送至人社扶贫平台,参保工作开展顺利。二是主动掌握长期外出务工贫困人口的参保情况。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贫困人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采取主动联系的方式,掌握务工情况、参保意愿情况及实际参保情况,并积极配合务工人员做好参保相关工作。
(四)推进贫困人员“动态清零”和信息标识。每季度初,要求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从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下载新增待核实贫困人员的信息,逐个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量更新数据要及时动员其参保。并将核实后的数据及时在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贫困人员帮扶手册上做好标识,同时报送当地扶贫办,完成相关信息数据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更新,做到完成一人上传一人,确保当月贫困人员的“动态清零”。对人社扶贫平台推送的问题数据再次核实项的数据,各地在7月底已全部核实完成,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已全部纳入参保。
为贫困人员办理社保业务提供便捷服务
(一)“六有”标准建设村级站点。我们围绕“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流程、有设备、有网络、有经费的“六有”标准要求,加强村级社保就业服务站点建设,推动社保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底,全区14268个行政村已实现村级社保就业服务平台全覆盖,并实现“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网,位居全国前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直达“最后一公里”,基本做到“社保服务广覆盖、群众办事不出村”,服务惠及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内的全区5695万城乡居民。
(二)线上线下业务轻松办。为了方便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办理社保业务,我们采取双线发展,一是线上业务自主办理。今年7月1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12333手机客户端完成开发并同步上线,线上渠道的开通,标志着城乡居民可在家不出门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转移等业务,最大程度的方便了城乡居民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二是线下业务村级社保平台协助办。社保经办工作由村级社保协管员收集、初审和录入参保信息资料,报送乡镇审批并反馈信息。
(供稿:自治区社保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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