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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运期间返乡返岗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农工办发〔2021〕3号)

  • 发布时间:2021-02-09 17:2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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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为统筹做好春运期间返乡返岗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就地过年农民工服务保障和未返乡农民工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确保农民工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厅函〔2021〕12号)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属地管理,加强农民工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

各地按照属地管理,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原则,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规范落实“分级分类就地过年要求、分级分类检测出行要求、返乡出行人员目的地管理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返乡返岗农民工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层层加码”。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倡导农民工节庆文明新风,“少串门、少扎堆、少走动”,引导农民工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形势,按要求采取规范有效的防控措施,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做好健康监测,合理安排出行。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用品。

二、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返岗复工农民工疫情防控

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服务,强化联防联控,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交通、水利、铁路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的管理服务,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同时各市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总工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享信息,及时通报掌握疫情动态及农民工流动情况,切实做好劳动权益维护、就业服务、行前健康检查、交通安全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广东省人社、工会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广东企业复工时间和用工需求计划,发布复工时间和企业需求信息,引导农民工合理制定出行计划。交通、水利、铁路各单位实加强运力保障,重点做好通往广东等地区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提高运输能力,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出行服务。各级部门组织和引导有关用工企业做好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

三、迎新送暖,切实做好就地过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结合本地特色和实际情况,加大力度开展关心关怀活动。提倡各地开展走访慰问当地优秀农民工、先进典型等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妥善解决好就地过年农民工假日期间的餐饮、住宿、医疗等切身问题。各部门可积极搭建线上平台,开展在线表演观赏、读书分享、趣味健身、游园观影等灵活多样的主题节日活动,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民政等部门加大对不能回家过节的农民工及其留守老年人、子女的关怀力度。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输入地、输出地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深入摸底、详细掌握相关情况,通过开展视频网络拜年、赠送亲情话费流量卡、年货大礼包等方式,开展亲情关怀活动,缓解在外务工人员思乡之情,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广泛宣传,营造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良好氛围

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优势,依托广播、报刊、电话、电子屏、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加强宣传报道,宣传好点子、好做法。同时密切关注农民工过年热点问题,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农民工幸福感、获得感。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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