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设立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设立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设立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家庭服务企业扶持力度,是发展我区家庭服务业的重要举措。2013年由我厅牵头组织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3]37号),明确将家庭服务业扶持资金纳入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范围,并将对被政府部门认定为国家、自治区、市级的服务品牌给予奖励。2011年至2012年开展的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中,我区共有20家企业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千户百强企业,当时由于尚未出台家庭服务业扶持资金政策,没有对获奖企业进行奖励。今后,我们将密切联系广西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做好千户百强企业报名、评审、验收工作,对获得服务品牌、千户百强的家庭服务企业,我们将协调自治区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二、制定家庭服务各业态地方服务标准,有利于推进我区家庭服务业工作社会化、标准化发展。我厅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作用,协调自治区统筹就业办公室成员单位落实开展制定、修订家庭服务业地方标准的经费扶持,加快广西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三、加强家庭服务业人才的培养是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要保障。我厅近年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的人才培养。一是加强职业技能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对一些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定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工种涵盖了家政服务、保洁、育婴、养老护理;二是充分利用就业专项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2014年全区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共15113.19万元、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共2311.19万元;三是强化在岗职工技能培训,我厅组织开展的“春潮行动”,将目前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进一步提升从事家庭服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四是加强对家庭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2014年11月在南宁市举办了一期广西家庭服务业政策指导培训班,全区各市人社部门的行政主管人员和主要家庭服务企业(机构)负责人共计8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运用政策的能力;五是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今年11月,我厅将举办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大赛的项目包括家政服务相关内容,这些竞赛活动对成绩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对原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按有关程序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技能竞赛,提升了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拓宽该类人群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晋升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