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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5-12-29 15: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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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设立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设立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设立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家庭服务企业扶持力度,是发展我区家庭服务业的重要举措。2013年由我厅牵头组织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3]37号),明确将家庭服务业扶持资金纳入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范围,并将对被政府部门认定为国家、自治区、市级的服务品牌给予奖励。2011年至2012年开展的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中,我区共有20家企业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千户百强企业,当时由于尚未出台家庭服务业扶持资金政策,没有对获奖企业进行奖励。今后,我们将密切联系广西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做好千户百强企业报名、评审、验收工作,对获得服务品牌、千户百强的家庭服务企业,我们将协调自治区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二、制定家庭服务各业态地方服务标准,有利于推进我区家庭服务业工作社会化、标准化发展。我厅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作用,协调自治区统筹就业办公室成员单位落实开展制定、修订家庭服务业地方标准的经费扶持,加快广西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三、加强家庭服务业人才的培养是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要保障。我厅近年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的人才培养。一是加强职业技能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对一些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定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工种涵盖了家政服务、保洁、育婴、养老护理;二是充分利用就业专项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2014年全区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共15113.19万元、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共2311.19万元;三是强化在岗职工技能培训,我厅组织开展的“春潮行动”,将目前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进一步提升从事家庭服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四是加强对家庭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201411月在南宁市举办了一期广西家庭服务业政策指导培训班,全区各市人社部门的行政主管人员和主要家庭服务企业(机构)负责人共计8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运用政策的能力;五是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今年11月,我厅将举办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大赛的项目包括家政服务相关内容,这些竞赛活动对成绩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对原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按有关程序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技能竞赛,提升了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拓宽该类人群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晋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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